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职工在离退休之后,有可能会被公司返聘回去,此时双方之间又会重新建立一种用工关系,但此时就不能再认为是劳动关系了,因为离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那么此时他们之间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职工在离退休之后,有可能会被公司返聘回去,此时双方之间又会重新建立一种用工关系,但此时就不能再认为是劳动关系了,因为离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那么此时他们之间还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提醒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的用人单位,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问题,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一定要为该离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以避免承担高额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由于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其不能与用人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但为了对彼此的利益做出一个保障,此时可以签订劳务协议或者返聘一些。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案子还没事情是这样的 用xx进行索取金额 数目130000谅解书怎么san
·朋友在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被抓,想请律师
·你好律师,我是德清新市镇的,我家装修房子发生纠纷
·离职劳动补偿金的问题!
·你好,我去网友家,被她诬蔑强*,派出所来了把我带走做了笔录,
·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包庇罪,我爸跑,前段时间被逮捕时间,,我给我爸一直有联系,并且还给他
·征地补偿,公益性和商业性可以一样吗
·我老公被抓紧沂南看守所,我能去见他吗
·我租了个三层的房子有950个平方,有两个楼梯,隔壁家也有95
·给支书要工钱,他不愿意开,一气就把两千块钱撕成两半。请问这是
·我可以不分给她吗
·半路夫妻分家产,女方有存款是结婚以前的
·嫖娼未遂 反而还被骗300 报警了钱能追回来,警察会立刻返回给我吗我吗?
·我是实习生,签了一份离职承诺书,现在想离职,主管不让走,旷工离职的话我是实习生,签了一份离职承诺书
·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抚养

■ 相关内容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多数劳动者认为在试用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一般是在转正之后,才需要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上面分析,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


·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一、小时工是否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法律的日渐完善,既有好处和更加严谨,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是极其复杂又漫长的。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了一定的认识,我们首先了解的就是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这是很严格的一件事情,必须依照正确格式来书写。医疗事......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119)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我们先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我们先来看看欠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

·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作为劳动者而言,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要识别用人单位的企业信息,还要注意在签署劳动合同内的相关条约。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划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所要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通常由用人单位出具,那么劳动合同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为您准备了劳动合同的范文。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则......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什么情况?一、竞合情形下适用破产程序的应然性关于强制清算程序的启动事由,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规定的三项事由,逾期不自行清算、故意拖延清算以及违法清算,均非建立在公司资债比例关系或债务人清偿能力基础之上。换言之,强制清算实际上......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

·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夫妻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但现实中有的人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起草离婚协议,然后夫妻私下在签订。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私下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三、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展,最高可享受延展原定借款期限一半以内的时间;四、除......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案子还没事情是这样的 用xx进行索取金额 数目130000谅解书怎么san
·朋友在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被抓,想请律师
·你好律师,我是德清新市镇的,我家装修房子发生纠纷
·离职劳动补偿金的问题!
·你好,我去网友家,被她诬蔑强*,派出所来了把我带走做了笔录,
·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包庇罪,我爸跑,前段时间被逮捕时间,,我给我爸一直有联系,并且还给他
·征地补偿,公益性和商业性可以一样吗
·我老公被抓紧沂南看守所,我能去见他吗
·我租了个三层的房子有950个平方,有两个楼梯,隔壁家也有95
·给支书要工钱,他不愿意开,一气就把两千块钱撕成两半。请问这是
·我可以不分给她吗
·半路夫妻分家产,女方有存款是结婚以前的
·嫖娼未遂 反而还被骗300 报警了钱能追回来,警察会立刻返回给我吗我吗?
·我是实习生,签了一份离职承诺书,现在想离职,主管不让走,旷工离职的话我是实习生,签了一份离职承诺书
·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抚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