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辞退经济补偿的相关知识,我们为您总结在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反之则需想你支付经济赔偿金。所以我们提醒您不论辞退的过程多么波折,也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已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求助,外籍人士无法贷款而引起的房产纠纷
·离婚方面的问题
·你好,我前夫在赣州监狱服刑,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我,但是没有
·请问一下我在轿车后牌下面安装一个长条到车补助灯交警管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健身房工作,职位是前台经
·房屋更名相关事宜,可以办理赠与
·在公司干了八后换了劳务派遣公司现以做了十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
·小老板把家里的钱付给农民工,小老板怎能要到他所垫付的工
·20年3月上班过程中因机器故障夹伤头部,导致头部多出骨折骨裂
·一职工工伤(出差交通受伤)
·上商场买衣服,在试衣的时候被小偷偷去了皮夹,欠条放在皮夹里,
·有刑事案件二审在盐城中院,胡律师能接吗?
·庄律师您好: 我是案件被告人,1977年判刑,1981年8
·拘留列为刑事案件,意外爆炸死3人,有可能胜诉缓刑吗?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爸之前和朋友一起开一家厂、那个人昨晚捉了我爸到现在一直都不
·身份证后四位和银行卡后八位会泄露信息

■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量上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国相关部门一定会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现如今,我国针对工程质量的责任问题已经实行了质量问题终身责任制。在具体落实的时候,还需要政府加强监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程......


·人防工程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包括什么一、人防工程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人防工程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五大类。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


·入职前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在入职了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往往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身份资料以帮助企业了解新员工。如若企业想了解新员工的过去收入状况,向员工索要工资条等收入信息是否为必要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规定员工入职前需要提供工资条,入职前所必须的资料到底有哪些呢?下面跟随我们在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考虑,通常会招揽这些学生,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使用童工。那么,使用童工的定义是什么呢,法律对使用童工是怎么处罚的,公司招了童工怎么办呢?为您解答。一、使用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1、通常,有准夫妻会在恋爱期间购......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医疗侵权责任全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侵权责任全文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

·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配偶吸毒,这就意味着家庭陷入一个无底洞似的经济漩涡,加之吸毒带来的副作用给夫妻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很多时候夫妻感情无以为续,那么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配偶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邻接权——广播电视播放者权
      广播电视播放权,是指广播电视部门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复制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

·什么是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求助,外籍人士无法贷款而引起的房产纠纷
·离婚方面的问题
·你好,我前夫在赣州监狱服刑,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我,但是没有
·请问一下我在轿车后牌下面安装一个长条到车补助灯交警管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健身房工作,职位是前台经
·房屋更名相关事宜,可以办理赠与
·在公司干了八后换了劳务派遣公司现以做了十一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
·小老板把家里的钱付给农民工,小老板怎能要到他所垫付的工
·20年3月上班过程中因机器故障夹伤头部,导致头部多出骨折骨裂
·一职工工伤(出差交通受伤)
·上商场买衣服,在试衣的时候被小偷偷去了皮夹,欠条放在皮夹里,
·有刑事案件二审在盐城中院,胡律师能接吗?
·庄律师您好: 我是案件被告人,1977年判刑,1981年8
·拘留列为刑事案件,意外爆炸死3人,有可能胜诉缓刑吗?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爸之前和朋友一起开一家厂、那个人昨晚捉了我爸到现在一直都不
·身份证后四位和银行卡后八位会泄露信息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