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家庭破裂,...

  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家庭破裂,可能承担法律风险。那么,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来帮您解答。

一、离婚后购房流程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二、关于离婚后购房银行的规定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许多人怕办理离婚丢人,又想获得购房的权限,听到可以办理假离婚证,就头脑一热的跟风办理了。我国对于离婚后购买房产的审核非常严格,假的终究不是真的,一旦被查出来,您将面临的是法律制裁。中国房地产热,不仅吸引国内资本的投资热情,美林,花旗,高盛,震撼了国际资本市场大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房地产的步伐市场。因此,离婚后的房子如果确实是打算自己居住的,可到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详细的询问,因为全国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当然,对于企图一些小利的想法,奉劝趁早打消,有那些精力,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赚到很多钱了,而且那样是真的可以提升幸福感。

离婚后购房我国有完整的法律规定和流程可以遵循,离婚后能否获得购房资格,还与您是否有房产,婚姻的存续期间等有关系,并且,在您买房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也有相应的规定需要遵守。无可厚非的是,离婚后购房是一定会审核您的离婚证的。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办理假离婚证,那么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我们提醒您,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您侥幸办理下来,也是在政府认定您的离婚证是真实的前提下的,后续的风险很大,一旦被查,您将承担法律制裁。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应该不会平分吧/,我妹妹是2010年2月份打的结婚证
·我老公判决书下来之后不知道现在关押在哪里怎么办
·谁的责任大?急,摩托车在正常行驶而对方一辆电瓶车逆道而行又没电而且车生还是黑色电
·朋友直接意外洗浴没钱付钱俩人之间发生的纠
·2020年10月底房子装修结束,因工期延迟并有部分问题未解决
·邻居家的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人种树,紧挨地边种树,种的绿化树,
·没打结婚证生了两个孩子我是孩子的妈妈,两个人分开四年多了
·开发商的责任竟然推到业主身上!请教!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
·被电锯锯断了左手食指如何赔付
·结果离婚后过了没几天他们一家人都把手机没收了不让孩子跟我联系我打电话不让接,还告
·结婚后领了结婚证,男方不能生育,离婚要退彩礼吗
·房子一旦过户是否还可以收回?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现在公司降低工资,不想在这上班了,我应该怎么做,会得到一些补偿么

■ 相关内容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其......


·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不在人世,兄弟姐妹之间关于房产纠纷的事情越来越多。按道理,都是一家人,应该和气生财。但是遇到父母不在兄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通过下文带您做个学习了解。一、什么是房产纠纷?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具体而言,是指关于......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


·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

·车险骗赔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进行骗赔的主要是修理厂和代理人。保险客户车辆出险以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极有可能会造成不法分子骗赔。出险之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是造成目前市场骗赔案频出的主要原因。汽车经销商和代理人利用为人们办理保险业务之便进行骗赔并从中获利的案件频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同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且两罪历史上还有同为流氓罪的渊源关系,二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单方聚众斗殴和多人寻衅滋事之间却容易产生混淆。首先,从目的和动机方面看,聚众斗殴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国际贸易三方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工厂)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丙方:(外商)地址:授权代表:电话:鉴于: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该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应该不会平分吧/,我妹妹是2010年2月份打的结婚证
·我老公判决书下来之后不知道现在关押在哪里怎么办
·谁的责任大?急,摩托车在正常行驶而对方一辆电瓶车逆道而行又没电而且车生还是黑色电
·朋友直接意外洗浴没钱付钱俩人之间发生的纠
·2020年10月底房子装修结束,因工期延迟并有部分问题未解决
·邻居家的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人种树,紧挨地边种树,种的绿化树,
·没打结婚证生了两个孩子我是孩子的妈妈,两个人分开四年多了
·开发商的责任竟然推到业主身上!请教!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
·被电锯锯断了左手食指如何赔付
·结果离婚后过了没几天他们一家人都把手机没收了不让孩子跟我联系我打电话不让接,还告
·结婚后领了结婚证,男方不能生育,离婚要退彩礼吗
·房子一旦过户是否还可以收回?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现在公司降低工资,不想在这上班了,我应该怎么做,会得到一些补偿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