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的倒卖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如果有人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那便会触犯到相应的法律,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的倒卖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如果有人私自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那便会触犯到相应的法律,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上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 处罚。

很多人法律意识比较的淡薄,所以对于很多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大多数人都不会认识到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将相关的倒卖土地的法律条文解释的非常的清楚,让普通劳动者也能非常清楚的理解。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劳动法婚假,我是晚婚,我是晚婚,婚假具体天数是多少?在进公司之
·法院已经判了的案子能受理吗
·我想查个人是不是在临河区看守所可以吗?
·隐私权,当有人侵犯你的隐私权
·2020年5月份装修公司从我这里定制了4樘甲级进户门,一共7
·经济纠纷!李xx借我三千元钱承诺期不归还,请问怎么办??
·合同上面的工资方案③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最低是否要填当地的最低工资的
·还有别的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你好我工伤期一九个月一直么有赔偿咋san
·您好,本人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怎么办
·您好,干零活老板拖欠工资,说后还。怕后老板跑掉,而且过需要资金买货之类的,怎么能快速要到拖
·借款是打给女方的,当时她和男方是恋*关系,后来结婚后,欠条都是男方给我打,如果起诉有法律效力吗?借条
·换人不变更登记,姓名被长期占用。
·责任应该是谁负责?,张某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
·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公安立案了
·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 相关内容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完善公共建设,国家出于公益的目的,需要对于农村的土地进行征用。对于农民的土地征用之后,农民失去了工作和住宿。所以,征地补偿的问题引起了农民的特别关注。我们将针对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而在外面打工、生活,就会导致夫妻长期不在一起,这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甚至还有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那一般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根据我国《......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许多有过购买小产权房、回迁房想法的市民都应该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宅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买卖交易流转,出售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农村经营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转让......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不少人对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很清楚,而且还存在有各地不一样的标准,那么2017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地有什么要求?一、注册资本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规定已设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入会条件,最低的实缴资本需达到1000万。故律师建议在设立私募基金......

·不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关系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关系是什么?在合同法中我们常常能看到不安抗辩权这个名词,而在很多发生合同纠纷的案件里,起诉人往往会行使不安抗辩权来中止履行合同,降低或减少自己的损失。但很多人并不清楚不安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两者之间的联系,这就会影响到自己在法庭上合法使......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

·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

·离婚孩子扶养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夫妻中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不过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确定抚养费标准时经常会引发争议,那离婚孩子扶养费怎么算?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吧。一、离婚孩子扶养费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农民之间发生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后,处理方式无外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申请仲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申请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有关......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

·徇私枉法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劳动法婚假,我是晚婚,我是晚婚,婚假具体天数是多少?在进公司之
·法院已经判了的案子能受理吗
·我想查个人是不是在临河区看守所可以吗?
·隐私权,当有人侵犯你的隐私权
·2020年5月份装修公司从我这里定制了4樘甲级进户门,一共7
·经济纠纷!李xx借我三千元钱承诺期不归还,请问怎么办??
·合同上面的工资方案③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基本工资最低是否要填当地的最低工资的
·还有别的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你好我工伤期一九个月一直么有赔偿咋san
·您好,本人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怎么办
·您好,干零活老板拖欠工资,说后还。怕后老板跑掉,而且过需要资金买货之类的,怎么能快速要到拖
·借款是打给女方的,当时她和男方是恋*关系,后来结婚后,欠条都是男方给我打,如果起诉有法律效力吗?借条
·换人不变更登记,姓名被长期占用。
·责任应该是谁负责?,张某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
·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公安立案了
·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