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聘用童工违反法律,但部分人是知法犯法,部分人是对具体法律规范不了解。那么,几岁才不算童工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解决童工现...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聘用童工违反法律,但部分人是知法犯法,部分人是对具体法律规范不了解。那么,几岁才不算童工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解决童工现状问题是我们现实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几岁才不算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二、使用童工罚款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几岁才不算童工?只要聘请的员工未满16周岁,就是雇佣童工。聘用童工已经成为社会中是客观现象的,并且童工在少年儿童中占有了相当的比例。在中国社会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中,不能忽略了这一群体,相关部门要根据童工总体状况、特征、成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关的解决方案或出台法律维护儿童的权益。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在婚庆000元打的婚纱柜子,老板用了柜子,一分钱不给,说你给我恢复原状,我怎么
·我有个朋友犯了电信诈骗案,朋友是西昌人,今年8月28号抓的,
·社保到五十岁单位不给交了怎么
·我的孩子倒卖银行卡20张,现开封杞县看守所关押42天了。我家
·我的战友以包活名义先后让我给他打五万左右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
·我和妻子生活在国外,妻子因病现在去世,她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
·我要离婚,老公出軌,家暴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现在病了,如果不幸去世,他名下的房子归谁
·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
·老婆出轨了怎么追究她的责任
·律师我有事想问一下,为成年人咋骗13万,现在关押在宜秀
·醉驾无事故要判刑多久,能不能保释
·打架受伤索赔派出所调解无果
·微信上借钱不还,怎么起诉他?没有他身份证,其他的都有。

■ 相关内容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是针对,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介......


·职工鉴定工伤请假扣工资吗?
      职工在生产车间干活的时候,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受伤的,一般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为了拿到具体的工伤等级,职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这段期限,职工可能要向单位请假。那么,职工鉴定工伤请假扣工资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职工鉴定工伤请假扣工资吗......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作。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其所能选择承包或发包的方式不止一种,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

·湖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每年的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您也是比较关心的,但是由于我国每年的经济变化比较明显,所以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有变化,那么2017年湖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湖南省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随着城市经济的而不断发展,城市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多,政府开展的征地也不断增多,我们知道土地被征收了之后,政府就要向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补贴一定的金额。那么,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萍乡市征收土地上有......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其中对于征地补偿各地政府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是直接的金钱补偿有的是产权置换,这些做法关系到被征地者切实利益应当引起政府的重视。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断完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根本上保......

·技术培训合同的法律定义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委托方指定的有一定专业技术的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签订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培训的对象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的技术人员,培训内容是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因此,技术培训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商品房来讲,原则上需要在开发商修建好了之后,才能销售给购房者。但我国也是允许提前销售商品房,也就是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此时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要求开发商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究竟要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各地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汇总
      近年来,广东、江西、江苏、山东、安徽、河南、重庆、广西等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而这一点,也已成为全国多数地方法院的......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
      土地纠纷该怎么进行处理一、双方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采购方支付货款,而销售方则按时发货。这份买卖合同对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其中包括一些基本条款,比如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责任。那么,民法典违约责任条款怎......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在婚庆000元打的婚纱柜子,老板用了柜子,一分钱不给,说你给我恢复原状,我怎么
·我有个朋友犯了电信诈骗案,朋友是西昌人,今年8月28号抓的,
·社保到五十岁单位不给交了怎么
·我的孩子倒卖银行卡20张,现开封杞县看守所关押42天了。我家
·我的战友以包活名义先后让我给他打五万左右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
·我和妻子生活在国外,妻子因病现在去世,她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
·我要离婚,老公出軌,家暴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现在病了,如果不幸去世,他名下的房子归谁
·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
·老婆出轨了怎么追究她的责任
·律师我有事想问一下,为成年人咋骗13万,现在关押在宜秀
·醉驾无事故要判刑多久,能不能保释
·打架受伤索赔派出所调解无果
·微信上借钱不还,怎么起诉他?没有他身份证,其他的都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