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理论上来说,停工留薪期期限应当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之日起,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之日止。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员工的伤情无需停工治疗也无需评残,有时候企业或员工没有及时申报工伤,导致认定工伤和伤残鉴定的时间距离工伤发生非常远,诸如此类,这类情况都导致企业在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候不知所措。
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为达到对劳动者高效管理的目的,往往在双方缔结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如出现违约情况,则需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借此“圈”住劳动者。常见的情形是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未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要求劳动者承担巨额违约金。在当前经济形势不乐观,劳动者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的单边市场,劳动者处于劣势地位,劳资双方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对等。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急于获取一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岗位的心理状态,在合同签订时往往加入一些对自己有利而对劳动者明显不利的不平等条款。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除法定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立法主旨是为了纠正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弱势地位,保障劳动者具有的一定程度的就业自由。按照该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向用人单位支付以培训费用为限的违约金;一种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因违反保密义务,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作了明确约定,也因该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关于七级伤残的补偿?,如果法院按七级伤残处理
·我老公是黑龙江省鸡东县明德乡明德村四组村民,82年已落户明德
·在上班地点丢车谁来负责,我在上班时间电动车丢失了
·再婚,因感情不和,一方不愿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无子女及财
·三个人合伙经营一间养生工作室,每个人15万投入。股份是33%33%34%三个人分配。开业近一,
·婚后没房子,没存款,离婚还有财产问题吗
·小车超车撞到我后,交警判小车全责,我受轻伤,医生介意休息半月。问小车保险单位能陪我误工费吗?
·查个人是不是在巴彦淖尔市临河看守所
·营运车跟非几动车出事故,怎样定责
·我在**贷卡号填写错了需要缴000元保释金是正确的吗我是推荐人给我的资料填写的
·离婚房子怎么分?孩子给谁带?
·关于遗弃罪,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我的身份证为何又被限制高消费,之前
·你好!上班其间左膝筋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我们个人可以去法院拿钱吗
·卢伟宾你好! 因开庭未到法院按缺庭判决! 初步判决结果如

■ 相关内容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职工。二、试用期和见习期......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


·在竞业限制纠纷中,劳动者所在的新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工作时,新用人单位是否要与劳动者一起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需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原用人单位以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共同侵权为由,主张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损失赔偿承担......


·劳动者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

·涉外渔船船员外派劳务合同是否应认定为劳务派遣合同?
      1、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涉外劳务的企业,要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境外雇主必须是外籍,也就是一方主体必须涉外。而《劳动合同法》对境内劳动派遣企业只是注册资金50万的要求,并且......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我国《继承法》充分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还有权利义务关系。(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

·农村房屋买卖,有无法律效力?
      1.2002年1月13日,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约定:“卖方付某(简称甲方),买方张某(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座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长沟乡某村村东住宅及庭院,面积共计0.33亩卖给乙方长期使用。乙方出资10000(壹万元)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款购买甲方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

·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条件?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辩护律师会根据会见的情况,根据法律理由和事实理由,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如果公安机关同意取保,缴纳保证金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不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会转为逮捕或者监视居住。按照刑法规定,具有下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所谓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独任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新公司法仍然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进行分立设计,因此,我们所提一人有限公司,不包括国有独......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关于七级伤残的补偿?,如果法院按七级伤残处理
·我老公是黑龙江省鸡东县明德乡明德村四组村民,82年已落户明德
·在上班地点丢车谁来负责,我在上班时间电动车丢失了
·再婚,因感情不和,一方不愿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无子女及财
·三个人合伙经营一间养生工作室,每个人15万投入。股份是33%33%34%三个人分配。开业近一,
·婚后没房子,没存款,离婚还有财产问题吗
·小车超车撞到我后,交警判小车全责,我受轻伤,医生介意休息半月。问小车保险单位能陪我误工费吗?
·查个人是不是在巴彦淖尔市临河看守所
·营运车跟非几动车出事故,怎样定责
·我在**贷卡号填写错了需要缴000元保释金是正确的吗我是推荐人给我的资料填写的
·离婚房子怎么分?孩子给谁带?
·关于遗弃罪,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
·你好,李律师,我想咨询您,我的身份证为何又被限制高消费,之前
·你好!上班其间左膝筋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我们个人可以去法院拿钱吗
·卢伟宾你好! 因开庭未到法院按缺庭判决! 初步判决结果如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