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入职登记表又如何呢?员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你与单位...

  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入职登记表又如何呢?员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小证明。劳动合同有专门的形式和格式,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其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入职登记表》、《入职须知》等文件只是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并不具备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所作订约的意思表示,签订后一般也仅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无法持有,故一般情况下不能视其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旨在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固定下来,稳定劳动关系,至于采取何种“书面”形式或格式法律并没有更具体的强制性规定。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是高淳区退休职工,在文革后期,县房管所强行占用我家宅基地3
·我老婆是越南人,我们在一起生活了4年,有一个小孩,上个月底被
·这期间可以查扣我的产品吗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子女应该怎么分
·全年无休14年补偿金
·4月10号凌晨34左右,我在我家里睡得正好时,来了两个人在
·没有房产征我们刻怎么办
·他欠我的钱2200元二年未还清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我是国企职工,被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一家酒店做服务员
·有ー家宾馆经营权扺押给我后他以前所欠帐务是否与我有关联
·被朋友骗到传销里仍了3万
·奶奶户口和爸爸户口一直没有在一起派出所查不到奶奶和爸爸的关系现在爷爷和奶奶有结婚证爷爷户口在妈妈名
·现在可以去监狱探视吗?
·我想问问租房者合同期为满,提出不租了,但是合同写好合同期满他所装修的有我们所sa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 相关内容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境内......


·已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否予以支持?
      有些劳动者为了能够继续在单位工作,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合理要求。在短期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将有固定期限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武秋芳等12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批......


·集体合同上签字能否代替签订劳动合同?
      1、集体合同起源于欧洲,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并发展,已成为协调劳资矛盾、维护工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劳动法律基本制度。我国的集体合同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于1922年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就提出了“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契约权”的斗......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去掉了“临摹”。临摹,据辞海解释,泛指以名家书画为蓝本,模仿学习。......

·担保期限是多长?
      为他人担保,如无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根据《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

·无权代理
      代理词本人受江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原告甲的委托,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作如下的代理意见。  乙为无权代理行为,实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相对人。从2012年2月29日被告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书、2012年3......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

·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什么是有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疗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

·进出口业务如何投保?
      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OpenCover)。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1.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是高淳区退休职工,在文革后期,县房管所强行占用我家宅基地3
·我老婆是越南人,我们在一起生活了4年,有一个小孩,上个月底被
·这期间可以查扣我的产品吗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子女应该怎么分
·全年无休14年补偿金
·4月10号凌晨34左右,我在我家里睡得正好时,来了两个人在
·没有房产征我们刻怎么办
·他欠我的钱2200元二年未还清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我是国企职工,被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一家酒店做服务员
·有ー家宾馆经营权扺押给我后他以前所欠帐务是否与我有关联
·被朋友骗到传销里仍了3万
·奶奶户口和爸爸户口一直没有在一起派出所查不到奶奶和爸爸的关系现在爷爷和奶奶有结婚证爷爷户口在妈妈名
·现在可以去监狱探视吗?
·我想问问租房者合同期为满,提出不租了,但是合同写好合同期满他所装修的有我们所sa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