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境内...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一般代表外国企业进行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者与外国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备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11条作出了规定,“外国公司驻华的代表机构、办事处等招聘工作人员的,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办理”。所以,要想进入外国公司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办事处工作,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能通过当地外事服务单位向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求职应聘,并与当地外事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外事服务单位再将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代表机构。具体的有关事项应该依据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了上述规定外,2005年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使领馆雇佣中国公民有关问题的复函》也对外国使领馆雇佣中国公民做出了的规定。该复函指出,“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也要由外交人员服务机构派遣雇员,代理社会保险事务”。 因此,中国雇员与外事服务机构之间是劳动关系,而该公司驻京代表处因没有在我国的用工权,与代表处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你以办事处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的仲裁,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果依法与外事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雇员与外国企业驻中国代表处发生争议,应以外事服务机构为被申请人。因案件处理结果往往与该代表处有直接利害关系,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到仲裁程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11条“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目前条件下,最稳妥的还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另,实践中,也有法院将雇员与境外企业直接签订的“雇佣合同”认定为劳动关系的。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钱不还,欠了已经快两了
·给我调换一个工作吗?,我身体不好
·我在2018年6月22日交给杭州互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1千元的
·我是乐清市买卖土地纠纷
·你好!马律师,我欠了多家银行和机构的信用贷款,现在确实无力偿
·我有一份合同,只约束乙方,没有约束甲方,能生效吗?
·你好律师,我昨天去看了一个商品房的储物室,有21个平方在地下室,
·开车撞人理赔,开车撞人,开车撞人,载车的人要分担撞伤者一部分的医
·您好,种养殖合作社怎样报税
·你好,我是农村里,就是这个月田地卖玩,我户口在,我分到钱
·老师好,请问斜塘派出所办理的工业园区咋骗案,当事人送来
·没拿结婚证,现在不在一起生活,想带孩子回自己家玩几天,对方不同意,还强行动手
·儿子犯罪,能否告家!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父亲前两天去世了,我跟我的弟弟还有后
·客户欠货款半,没立欠条,现在想立欠条怎么/span>

■ 相关内容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还应当研究工会的意......


·如何正确区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劳动者本人所具有的信息与能力?
      合法利益范畴,不应当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1916年,英国上议院判定一项禁止某一工程师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7年内到另一有竞争性企业工作的条款无效,因为该工程师的智力、观察力以及从工作中获得的技术能力,属于主观知识,不能成为客观知识进而被视为企业的合法利益。参见郑爱青:《......


·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是指因持票人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以内返还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纠纷。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一种票据权利,而是一种票据法上的权利,或者说是非票据权利。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签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
      合同的解除具体应遵循如下程序:第一,解除权的行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向对方通知解除合同,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第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的有......

·老年人再婚涉及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

·什么叫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则;(3)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裁量决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依据是《民诉证据规定》第7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确定用户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第二、用户向公积金中心发起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第三、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签署贷款合同;第四、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第五、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南京劳动合同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有人欠我钱不还,欠了已经快两了
·给我调换一个工作吗?,我身体不好
·我在2018年6月22日交给杭州互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1千元的
·我是乐清市买卖土地纠纷
·你好!马律师,我欠了多家银行和机构的信用贷款,现在确实无力偿
·我有一份合同,只约束乙方,没有约束甲方,能生效吗?
·你好律师,我昨天去看了一个商品房的储物室,有21个平方在地下室,
·开车撞人理赔,开车撞人,开车撞人,载车的人要分担撞伤者一部分的医
·您好,种养殖合作社怎样报税
·你好,我是农村里,就是这个月田地卖玩,我户口在,我分到钱
·老师好,请问斜塘派出所办理的工业园区咋骗案,当事人送来
·没拿结婚证,现在不在一起生活,想带孩子回自己家玩几天,对方不同意,还强行动手
·儿子犯罪,能否告家!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父亲前两天去世了,我跟我的弟弟还有后
·客户欠货款半,没立欠条,现在想立欠条怎么/span>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