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买卖>>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

  一般来讲一个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人,但要是在合伙买房的情况下,那么就可能出现多个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此时我们称之为共有人。而在现实中,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增加的。不过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晓得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1、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2、买卖
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二、房屋产权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二)勘丈绘图
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三)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四)绘制权证
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
(五)收费发证
收费发证是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税、收费和发证。产权人缴纳的税费,原则上应包括印花税和登记费、勘测丈测费、权证工本费等。房屋的买卖、赠与、典当以及不等价交换等,都要由承受人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一般委托房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代为征收。发证,即产权人缴纳税费后,由发证机关发出领证通知书,产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收件收据、缴纳税费收据以及身份证件等到发证机关,经检验无误后,发给房屋产权证书。关于增加房屋共有人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而根据上文的介绍,增加房屋共有人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包括赠与、买卖以及析产,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增加房屋共有人,此时都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才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增加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方法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执法系统难道可以一手遮天吗?
·2014年朋友跟我借了14万元至今未还,
·电信,今天电信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于05年在毕节办理了一个电信的小灵通号码为085
·加班费,你好,你好,我在餐饮业工作,其规定每月休息两天
·我的工龄如何计算?,我是87年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的
·这个亲戚是我父亲的朋友,给他用来发展养职业。父母十前死了,大弟死了,小弟由于经常吃酒。有事是我承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找你全权代理纠错案标的20万多,代理费?
·甲方骂人在先,乙方打了甲方一嘴巴
·建房纠纷,1997年我父亲出资三万与村委建楼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在厂里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厂里不要我报工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微信能被同一个人同一件事投诉几次
·请问各位律师,这个休,我能退吗?
·我们村里森林路被村民破坏该怎么处罚要负担什么罪名

■ 相关内容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北京市城市规模变化很快,新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而北京市土地资源十分紧张,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厂房会被拆迁。对于企业而言,厂房拆迁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停产整顿、人员安置等诸多问题。补偿款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北京政府拆迁......


·邻里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又有何规定?
      一、邻里建房协议书邻里建房协议书甲方:公民身份号码:乙方: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乙方将在原有宅基扩建,为了顺利建房,明确房屋四至,处理好邻里关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相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建房间距:乙方将原旧房扩建。为了排除安全......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


·使用权房转产权房如何办理?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自己居住的房屋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产权,通常也不影响什么,最大的不便之处在于,房屋产权不是自己的,便不能交易,当然还有一个隐患就是哪天产权有可能变成了别人的,那么想把使用权房转产权房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使用权......


·我国法律对涉港澳案件的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港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其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和诉讼标的物均不在内地的,当事人按照书面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予受理。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应诉的,......

·什么是指定管辖?如何处理管辖不明或有管辖争议的案件?
      它是相对法定管辖而言的,具体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这样可以避免案件无人管辖或管辖争议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五个区别
      1、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两者涵盖的范围不同    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工程分包则包含完成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工程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

·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只要有人就会有意见不合,有争议。因为存在着错中复杂的利益纠纷,劳动关系双方更是如此。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人都会首先选择劳动争议的调解。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我们会为您解答相关内容。当......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5--资产重组
          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要合理处置闲置资产和非闲置资产。对于闲置资产,要剔除;对于非闲置资产,要实施资产效益良好运用,使资产真正达到最佳状态。重组方式有:      1.资产整体重组。资产要进行整体重组,不做任何分离,即要减少......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

·律师见证书范本--签署财产协议
      律师见证书  委托人:孙x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周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现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见证。  一、见证事项:  委托人孙xx与委托人周x之间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行为。  二、见证过程......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

 
南京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执法系统难道可以一手遮天吗?
·2014年朋友跟我借了14万元至今未还,
·电信,今天电信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于05年在毕节办理了一个电信的小灵通号码为085
·加班费,你好,你好,我在餐饮业工作,其规定每月休息两天
·我的工龄如何计算?,我是87年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的
·这个亲戚是我父亲的朋友,给他用来发展养职业。父母十前死了,大弟死了,小弟由于经常吃酒。有事是我承
·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找你全权代理纠错案标的20万多,代理费?
·甲方骂人在先,乙方打了甲方一嘴巴
·建房纠纷,1997年我父亲出资三万与村委建楼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在厂里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厂里不要我报工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微信能被同一个人同一件事投诉几次
·请问各位律师,这个休,我能退吗?
·我们村里森林路被村民破坏该怎么处罚要负担什么罪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