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面对现在社会上激烈的就业环境,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签订好劳动合同,从而确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我们的劳动权益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劳动关系确立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相关问题。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面对现在社会上激烈的就业环境,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签订好劳动合同,从而确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我们的劳动权益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劳动关系确立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相关问题。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我们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好合同之后,就会和用人单位形成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就叫作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立就是对劳动人员权益的保障。所以,在很多劳动人员进行就业的时候,就希望能够确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家暴离婚都需要什么
·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有关于租凭仓库,我们在兴宁区邕武
·我是格尔木铁路西苑小区4号楼4单元户主。梁思大这个人租我的房
·私自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二十几叔叔把老房子卖给我但没有过现在房子的拆迁款被叔叔领走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
·我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45天,余今年六月六日,行满释
·故意伤人,起诉需要作好准备
·20185日领证结婚,房子购于2015左右男方付的首付写的男方名字也是男方公积金还款的。现
·遇到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关于公司购买问题,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商场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把提供的证据一并提交吗
·土地回收,我家里前面伯爷爷死了
·本人接贵法院传票(2019)皖1282民初4992号,定本月
·我在汽车上遭遇恐吓!勒索钱财,报警有用吗
·左手小指从根部断掉,应该如何索赔
·我租房住换了另一个地方与房东,原来的居住证还有用吗?需要重新申请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 相关内容
·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是为了补偿员工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付出的汗水和辛劳,但是现实中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可能就离开单位了或者到期之后仍在单位却不工作,那么像这些情况,即员工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经济补偿金领取呢?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继续工作有......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
      您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享受工伤的待遇,得到相关的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鉴定工伤吗,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1、因工伤残职工......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青海省作为我们西部省份,因为拥有青海湖,所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比较多。青海省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特别出台了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做个具体了解。一、《青海省水利水电......


·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我们生活的时代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因为国家的各项法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基本各项权益都在法律的规定当中。就拿工伤这样的事情来说,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面对用人单位的压力,有时甚至会选择沉默。其实遇到工伤以后完全可以去做工伤鉴定,向用人单位要求索赔。下面我们就......


·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
      若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则可以不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要是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若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那肯定就不能离婚。不过此时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1、......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十分惨痛的,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要......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

·定罪不捕取保候审是否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是一种关于刑事法律的强制性措施,一般来说,对于那些身体患有疾病或者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施行该措施的目的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对于定罪不捕取保候审的现象是否会被判刑?一、定罪不捕取保候审是否会被判刑?取保候审只......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我国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有重要影响。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面临诸多风险。下面我们从海外并购的含义入手,具体讲一讲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及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一、什么是企业海外并购?海外......

·罪犯应当如何减刑、减刑如何适用?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那此时可以获得减刑机会,一旦能够被减刑,意味着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就要比判决的刑期少。但很多罪犯其实并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减刑。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罪犯应当如何减刑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

·如何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使得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陷入......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实际进行裁员。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被裁减员工夏官营的补偿。而在裁员的过程中,企业也是有一些义务的。那到底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一、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首先想到的除了责任划分外就应该是车祸损失谁来赔,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我们很容易想到,那就是责任人来赔偿。可是,如果责任人是一个未成年时,该谁来负责呢?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家暴离婚都需要什么
·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有关于租凭仓库,我们在兴宁区邕武
·我是格尔木铁路西苑小区4号楼4单元户主。梁思大这个人租我的房
·私自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二十几叔叔把老房子卖给我但没有过现在房子的拆迁款被叔叔领走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
·我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45天,余今年六月六日,行满释
·故意伤人,起诉需要作好准备
·20185日领证结婚,房子购于2015左右男方付的首付写的男方名字也是男方公积金还款的。现
·遇到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关于公司购买问题,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商场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把提供的证据一并提交吗
·土地回收,我家里前面伯爷爷死了
·本人接贵法院传票(2019)皖1282民初4992号,定本月
·我在汽车上遭遇恐吓!勒索钱财,报警有用吗
·左手小指从根部断掉,应该如何索赔
·我租房住换了另一个地方与房东,原来的居住证还有用吗?需要重新申请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