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订了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这一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定的标准有哪些呢。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以往建筑工程行业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因此行业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事情屡禁不止,相关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罚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施工方。所以国家为了解决这些现象制订了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这一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定的标准有哪些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随着经济发和施工技术进步,自改革开放以来,又涌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也不少。这些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后期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停缓建,已建成可使用部分需投入使用,以发挥投资效益等;投资者为追求最大的投资效益,在建设期间,需要将其中一部分提前建成使用;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性验收也不方便等等。因此,原标准整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验收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故本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随着生产、工作、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建筑物的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建筑物相同部位的设计也呈多样化;新型材料大量涌现;加之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发展,使分项工程越来越多,因此,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要求,故本标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这样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有利于进行验收。
二、单位工程的划分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在施工前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三、分部工程的划分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将原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中的强电和弱电部分独立出来各为一个分部工程,称其为建筑电气分部和智能建筑(弱电)分部。
四、分项工程
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面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地基基础中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它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内容是应该的。为了更好的管理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制订了上述标准。这有利于委托方与施工方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为质量验收标准不一样而引发的种种纠纷,减少了双方通过验收标准不一样的漏洞违反合同约定的现象,方便了国家管理相关行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2021年1月25因疫情原因回家困难就跟公司领导请假回去,
·拘留后进事业单位,一个朋友在外地因嫖娼被罚款且拘留10天
·我怎么联系上你呢?我以前找你打过官司的!怎么联系上你?给个电
·他们这样合法吗?,我的一个朋友在超市买莲藕时
·我门市雇佣的叉车司机甲,给门市拉货的出租车乙,甲在开叉车给门
·夫妻双方够买两套房,一套别墅,一套商品房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我想去探视不知怎个手续
·你好,那人一三年欠我二十一万伍,不合息,然后消失了,去年回来
·物业费纠纷,本人于购买一套住房
·二手房税费问题,您好: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
·革优网一再招买股票,孰真孰假
·对方借钱不还,有欠条在手。他是外省人没车没房而且还单身。如今电话停机微信又把我拉黑。正在起诉他等待开
·别人欠我钱不换,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离婚想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 相关内容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


·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一直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但是在实际中只存在同工不同酬,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打击,对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阻碍作用。很多劳动者都会问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同工同酬是违法......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混凝土是建筑生产的必要材料,混凝土工程是建筑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混凝土工程质量的检测便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格的检测标准使混凝土工程有了很大的质量保障,我们接下来就和您谈谈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1、混凝土工程施工......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与赔偿是怎样的?
      在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都是广大劳动者所关注的,比如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有个别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因而不给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无理由及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类似案件,目前仍时有发生。下面,我们来为您介......


·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
      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一、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故而只有在不能修复时才可以不支付价款。二、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借贷合同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

·徐州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职务类犯罪,同时法律规定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此罪。虽然,《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是我国各地的情况不同,因此不同的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详细量刑不同,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徐州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吧。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职......

·工伤认定 专用章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很多特殊的文书,如果没有专用章的话,可以说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就比如公司法人的专用章,税务局的专用章,还有社保局的专用章等。在某些特定文书上盖上专用章以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可能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有极个别的员工不太清楚,工伤认定专用章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
      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可以代办吗?在我们的有限公司经营运行过程中,会遇到股权转让的问题,但是因为这些手续和流程都很复杂,往往还需要投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这时,找合适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不仅能得到专业的服务,而且能够节省不少精......

·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它与见习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劳动者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给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试用期应该约定多长时间比较合适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相关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性别:男,工作单位: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联系电......

·侵占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侵占罪的定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2021年1月25因疫情原因回家困难就跟公司领导请假回去,
·拘留后进事业单位,一个朋友在外地因嫖娼被罚款且拘留10天
·我怎么联系上你呢?我以前找你打过官司的!怎么联系上你?给个电
·他们这样合法吗?,我的一个朋友在超市买莲藕时
·我门市雇佣的叉车司机甲,给门市拉货的出租车乙,甲在开叉车给门
·夫妻双方够买两套房,一套别墅,一套商品房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我想去探视不知怎个手续
·你好,那人一三年欠我二十一万伍,不合息,然后消失了,去年回来
·物业费纠纷,本人于购买一套住房
·二手房税费问题,您好: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
·革优网一再招买股票,孰真孰假
·对方借钱不还,有欠条在手。他是外省人没车没房而且还单身。如今电话停机微信又把我拉黑。正在起诉他等待开
·别人欠我钱不换,没有欠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离婚想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