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并不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范围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统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后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主张工伤赔偿。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我国工伤...

  并不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范围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统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后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主张工伤赔偿。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相关规定(符合这些规定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工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伤亡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总之,满足以上条件后,劳动者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有义务向劳动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提供证据。证据不足的不予受理。

二、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1、关于证明材料的调取。

调取的书证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人、核对人、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复印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或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核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调查类笔录,应当表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 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被调查人、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被调查人、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告知当事人申辩、举证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对于原告在诉讼阶段才提出的反驳理由,根据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原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因此在工伤认定调查笔录中,应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理由要说明。如果当事人在复议或诉讼中提出新的反驳理由或证据,被告有要求补充证据的权利。

其中范围了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视同为工伤的条件以及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要注意时效的规定,千万不能超过规定的时效申请认定,这样肯定会对工伤认定造成不利的影响。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就在第三看守所,我家庭非常困难,我又时不时的在住
·请问这样合理吗?,老人有2个儿子
·写辞职报告,你好,你好,我想请问下,应为我在公司里面待的不
·我微信零钱少50元,我打零钱通客服,就被骗了8988元,我投诉腾10,说72小时给我答应,结
·没有伐树证伐5方有什么责
·工人工地出事,承办方拒绝支付医疗费,如果到法院起诉应当到事发地的法院
·1、我家农民公粮补偿款在2020未发放,其他村民已发放。2、
·医生诊断我脸上为一级烫伤,派出所现在一直不处理
·我是房东,之前同意他转租,但他改变厨房出租。我们能解除合同吗
·新政策有规定插钢板和固定件在身体的不能做伤残鉴定
·我想问你们我弟弟余参洪在泉州监狱里面,不知道判几多久,他爸爸
·我手上的这张借条还能生效吗?
·我在租赁公司买的车跑**,现在公司强制在公司买保险,比我在外面问的高很多!请问我可以在外面买吗?
·母亲于上班时间在工作单位摔伤,导致胸椎1112骨折,如何申
·我今年6月和某人签了一份快递区域承包转让协议,金额是10万。
·赢得可能有多大?要诉讼的话麻烦不?

■ 相关内容
·上海工伤认定 法规有哪些?
      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的事故,导致工伤,工伤甚至影响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这时候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向相关的部门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上海工伤认定?法规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具体情况吧。一、上海工伤认定法规有哪......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赔偿?
      在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虽然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离职或者意外工伤等事件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赔偿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事实劳动关系(一)概述事实......


·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大量的毕业生从各大院校涌向招聘市场寻找心仪的工作。在求职面试成功之后,企业就会通知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时,毕业生要准备好企业规定的各种材料。那么,新职工办入职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公司入职需要什么资料?1、......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其中,需要重点了解的除了结婚条件外,还有就是结婚登记的程序了。但是这个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家相关部门会给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这个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但是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多考虑一下,下面为您介绍一......

·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关于这个彩礼日后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男女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的时候。那么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在我国法律上是否有有相关法律依据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
      员工的工作岗位一般是在入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清楚的,这样双方才能知道该员工是否适合该岗位。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工作一段时间后变更员工工作岗位的情况。不过有的单位确实很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也越来越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公园、商品楼房,工厂等等这些土地,我们都有其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既然是土地的使用权,那肯定就有期限限制。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分析下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一、概念......

·民间借贷无效情形之预扣利息
          预先扣除利息,俗称“抽头”,是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人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条规定并未限定是适用于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

·如何执行缓刑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补偿金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给付劳动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您都想知道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你好,我儿子就在第三看守所,我家庭非常困难,我又时不时的在住
·请问这样合理吗?,老人有2个儿子
·写辞职报告,你好,你好,我想请问下,应为我在公司里面待的不
·我微信零钱少50元,我打零钱通客服,就被骗了8988元,我投诉腾10,说72小时给我答应,结
·没有伐树证伐5方有什么责
·工人工地出事,承办方拒绝支付医疗费,如果到法院起诉应当到事发地的法院
·1、我家农民公粮补偿款在2020未发放,其他村民已发放。2、
·医生诊断我脸上为一级烫伤,派出所现在一直不处理
·我是房东,之前同意他转租,但他改变厨房出租。我们能解除合同吗
·新政策有规定插钢板和固定件在身体的不能做伤残鉴定
·我想问你们我弟弟余参洪在泉州监狱里面,不知道判几多久,他爸爸
·我手上的这张借条还能生效吗?
·我在租赁公司买的车跑**,现在公司强制在公司买保险,比我在外面问的高很多!请问我可以在外面买吗?
·母亲于上班时间在工作单位摔伤,导致胸椎1112骨折,如何申
·我今年6月和某人签了一份快递区域承包转让协议,金额是10万。
·赢得可能有多大?要诉讼的话麻烦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