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为例,我国对其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并非个人心血来潮就可以签订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流程具体的过程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为例,我国对其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并非个人心血来潮就可以签订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流程具体的过程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

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8)项目管理收尾八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简单来说就是以下几个步骤:收集项目招标信息——分析、选择意向项目——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析--制定投标策略--现场勘踏--招标问题澄清--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开标——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施工。招投标有专门的《招标法》的,还有造价师考试教材里面有招标的范围(哪些项目需要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的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常用的投标策略,内容很全的,中标后主要是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业主的话还要去建设管理部门去备案、同时要通知没有中标的单位、并退回这些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由此可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一个行业内默认的且受到国家法律的管辖的一个领域,我们在承包建筑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它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走,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为了节省时间或者为了省钱而跳过某些步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难以预计的麻烦。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一、事情经过 2020年11月22日晚11点,我下班回到家
·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在xx借了1100元预期了几个月会坐牢san
·你好,我是12月底租的民房,本来打算租半年,因为老公不同意,
·我做网络棋牌银商,正常游戏币交易,违法吗
·因为拆迁,我母亲名下有三套房子,在村大队工作人员签字,她儿子
·健身房交的一年的钱可以退吗?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未签发生纠纷怎么算
·求助,本人因在工地施工,本人因在工地施工,不小心摔断小腿及裸关节
·给别人办了一个假驾照
·我被打,对方应受什么法律责任
·被QQ购物号骗了一千多怎么办。。。
·借钱给对方有借条,故意拖欠不还
·大门牙有一颗被打掉一半和左手臂小骨挫裂算轻伤吗?
·我家种的几十株几十年的杉树还有菜地被政府水库改造破坏了,能不能获赔呀

■ 相关内容
·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没了怎么办?
      一个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说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少部分的管理者才会比较的清楚,而对于大多数的员工来说是很难掌控的,所以这就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比如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宣布破产倒闭,下面给您说说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没了怎么办?公司倒闭......


·企业普通员工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规定
      一个企业公司发展规模的扩大同时所需要的员工数量也会相对增加,需要入职是很常见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关系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例如说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情况......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
      很多外地人到北京打工,在基本的吃穿住行中,住一直是非京籍人员的头疼之处。很多务工人员都会因为资金缺乏都会选择租房。但是对于那些手头少有足够买一间小房子的人来说,他们住在北京不买房子选择租房划不划算呢?一起来看看北京房价的相关报道。一、住在北京不买房子划不划算?......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在实践中,很多债务人为了逃债确实是绞尽脑汁,甚至是不惜假离婚,然后一方对债权人说自己没钱,让他找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会主张此项债务不是自己借的,跟自己没有关系。那在法律上,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一)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律师解读了此部法律是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

·执行依据
      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这种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2.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3.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执行令;人民法院......

·适用缓刑的制度
      适用缓刑不是考虑其刑期、刑罚种类,而是应根据法律对缓刑制度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作出的缓刑决定必须是认定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几个条件中最主要的条件之一。犯罪动机是驱使罪犯实施行为的心理动因,它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不断变化中......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一、事情经过 2020年11月22日晚11点,我下班回到家
·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在xx借了1100元预期了几个月会坐牢san
·你好,我是12月底租的民房,本来打算租半年,因为老公不同意,
·我做网络棋牌银商,正常游戏币交易,违法吗
·因为拆迁,我母亲名下有三套房子,在村大队工作人员签字,她儿子
·健身房交的一年的钱可以退吗?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未签发生纠纷怎么算
·求助,本人因在工地施工,本人因在工地施工,不小心摔断小腿及裸关节
·给别人办了一个假驾照
·我被打,对方应受什么法律责任
·被QQ购物号骗了一千多怎么办。。。
·借钱给对方有借条,故意拖欠不还
·大门牙有一颗被打掉一半和左手臂小骨挫裂算轻伤吗?
·我家种的几十株几十年的杉树还有菜地被政府水库改造破坏了,能不能获赔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