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如果是特别明显的、严重的伤,在普通民众的看来应该就是工伤;但面部疤痕人们就不太清楚其具体情况了。那么,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面部疤痕可以工伤鉴定吗?下颌切割伤缝合术后,因...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如果是特别明显的、严重的伤,在普通民众的看来应该就是工伤;但面部疤痕人们就不太清楚其具体情况了。那么,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面部疤痕可以工伤鉴定吗?
下颌切割伤缝合术后,因为在面部,主要考虑是否遗留瘢痕面积大于1平方厘米,如果面积模棱两可,就要具体看给你鉴定的专家的意见了。但是如果你遇到了评定标准比较严格的鉴定专家,也有可能不给你定级。
二、工伤鉴定程序与手续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一是,第13条有“定期复查伤残状况”的规定,主要是鉴定结论以医疗期满本次致残结局为依据,而残情有合并症的还要进一步治疗,有一些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加重,对此,进行定期复查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目前定期复查的期限暂由各地规定。 二是职工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问题, 按照第57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复查,复查鉴定后还有疑义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鉴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久不变,到定期复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变更。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以上就是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面部伤痕需要根据遗留瘢痕面积考虑是否是工伤;如果是工伤,就可以根据上述流程办理相关的工伤鉴定手续。如果您在之后的办理流程中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相关律师。



面部疤痕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调离单位后,单位要强行将原集资房转周转房
·从2019年耕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至今为止没有拿到补偿费用,被征
·一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供抚养八百
·在一个小的装修公司上班,刚去的时候说底薪2400加油补,就第一个月发,从第二个月就开始哄骗,忽悠的一
·卖东西涉嫌贩*被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局拘留了,是否严重?能放回来
·在福清與一女子在詔安結婚,想提告大陸婚姻媒介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你好,我想问下西安的牌照在新区违章的在西安能处理
·驾照周期2分重考科目一,已经报名,可以拖延多久考试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嫌疑人被逮捕关在东莞看守所怎么知道他的卡号
·XX地产房屋维权去12月在骄阳地产买二手房是顶楼.10去办理交
·亲生女儿寻找十年,已得知在大午中学读书
·本人息县人,想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急么办?
·在高速上被后车追尾,我是网约车司机,希望他赔务工费,还有打车
·房屋产权公证,小产权,小产权,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无法拿到房产

■ 相关内容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是(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


·17岁是不是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7岁是不是童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对童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年龄界限是什么。我国禁止单位录用童工,但是却没有禁止招用未成年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一、17岁是不是童工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作为重要基础设施的水利工程,具备发电、灌溉和防洪等功效,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河流沿线居民的安危。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非常有必要。为此,我国也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用来规范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行为。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控制旷工的办法有哪些?
      劳动者旷工的现象,在社会中还是很常见的,很多用人单位都规定了旷工三天就以离职处置,劳动者在离职后,还是会计算工资的,那么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请终止审理。其申请必须要有事实依据,不得随意捏造事实。申请做某件事,要有合理的出发点。法律是庄严的,不是可以随意玩弄的。......

·业主维权需走出三大误区
      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  误区一 业主委员会全能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应是在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内,而不应该超出这个范畴。业主委员会超出职权范围的活动,不受支持和法律保护。  误区......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

·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对于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单位不能因为旷工即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

·企业新来员工入职谁办理?
      新员工通过应聘某一岗位,通过面试后下一步就是即将要办理入职手续了。那们一家企业里由哪个部门来负责员工入职工作,新来员工入职谁办理呢?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一系列流程又由谁办理?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资料给您解答。一、新员工入职谁办?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新入员工会由人......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鉴定的一些具体事项,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的流程但是却不知道工伤鉴定的具体操作时间是怎么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在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可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不是特别清楚,因为本身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就是非常少见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又是工伤认定材料当中的必备材料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个人申请书......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最重要的两个证件,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查看是否两证齐全。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四至及土地类型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什么是实践合同?一、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调离单位后,单位要强行将原集资房转周转房
·从2019年耕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至今为止没有拿到补偿费用,被征
·一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供抚养八百
·在一个小的装修公司上班,刚去的时候说底薪2400加油补,就第一个月发,从第二个月就开始哄骗,忽悠的一
·卖东西涉嫌贩*被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局拘留了,是否严重?能放回来
·在福清與一女子在詔安結婚,想提告大陸婚姻媒介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你好,我想问下西安的牌照在新区违章的在西安能处理
·驾照周期2分重考科目一,已经报名,可以拖延多久考试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嫌疑人被逮捕关在东莞看守所怎么知道他的卡号
·XX地产房屋维权去12月在骄阳地产买二手房是顶楼.10去办理交
·亲生女儿寻找十年,已得知在大午中学读书
·本人息县人,想诉讼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急么办?
·在高速上被后车追尾,我是网约车司机,希望他赔务工费,还有打车
·房屋产权公证,小产权,小产权,签订了买卖合同。因为无法拿到房产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