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 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故意压低价款,从中索取回扣;一些承包商、中间商也大捞好处,肆意增加工程非生产性成本;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压缩工期,降低造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索贿受贿,贪图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
(二)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但是,并不是任何违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引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本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 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 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 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 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 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 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以上就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工程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事故责任的最终结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工程事故领域相关律师。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民间借贷,我是担保,现被出借人起诉怎么办?
·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
我昨天骑越野摩托车无牌无照未成 交警把单子开 怎么处理
·
我是广东省,广州市人,追回本金加利息,江门荷圹人民法
·
你好姜律师我想问这次贵阳南明看守所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吧
·
您好!叶律师有件事请咨询下,我们祁门人在贵溪一个工地上干活,
·
我是一位患者。在向医务科反映医院存在的问题时,医务科长在医务
·
租的库房,合同内标明有水电,但是房东和物业把我电停了
·
农村翻修房子乡政府收钱是否合法
·
死者的保险金能用来偿还生前的银行贷款吗
·
关于就业合同的问题,违约问题
·
房屋倒塌造成两死一重伤,路人行走
·
邻居之间的隐私权指代什么???
·
我能拿到房子吗?,我爸妈离婚了
·
购买龙虾被骗,如何追回货款
·
厂里因为出厂价太低,少我一万,我现在厂里还有两万多点没给,
■ 相关内容
·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生活中一些企业在开发一项工程时并不直接参与开发建设,而是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开发商来进行建设,因此双方在这一过程中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有关工程的重要事项,“共同开发”好这一工程,使双方互利共赢。......
·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一、工厂倒闭后职工的权益工厂倒闭工厂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
·
一般入职头两周没工资吗
入职以后,您心情工作,很希望能够尽快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一般入职头两周没工资吗,大多数的企业都会按照企业和劳动法的要求,发放工资的,但是对于入职头两周有没有工资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的,大多的是有工资的,但是不一定会发放,可能等到下月一起发放,但是具体的是怎......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
·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如下所述。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
·
刑法中假释的规定
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
·
申请破产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
·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生活工作中,很多事情的处理其实都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一是双方之间有个凭证,二也是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
·
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中涉及到的“类似商品”,是指其内涵与该该商品在功能和用途上或者其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且易于造......
·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也就是说,被特赦的罪犯如果在5年内再次犯罪,且是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会按照累犯受到从重处罚。那么......
·
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
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一、公司运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样有什么后果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当然属于工商局的核查范围。不知道你的执照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有限公司,你应该在实际经营地址变更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注册地工商局发现后,通知办理变更登......
·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一、履约保证金的目的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民间借贷,我是担保,现被出借人起诉怎么办?
·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
我昨天骑越野摩托车无牌无照未成 交警把单子开 怎么处理
·
我是广东省,广州市人,追回本金加利息,江门荷圹人民法
·
你好姜律师我想问这次贵阳南明看守所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吧
·
您好!叶律师有件事请咨询下,我们祁门人在贵溪一个工地上干活,
·
我是一位患者。在向医务科反映医院存在的问题时,医务科长在医务
·
租的库房,合同内标明有水电,但是房东和物业把我电停了
·
农村翻修房子乡政府收钱是否合法
·
死者的保险金能用来偿还生前的银行贷款吗
·
关于就业合同的问题,违约问题
·
房屋倒塌造成两死一重伤,路人行走
·
邻居之间的隐私权指代什么???
·
我能拿到房子吗?,我爸妈离婚了
·
购买龙虾被骗,如何追回货款
·
厂里因为出厂价太低,少我一万,我现在厂里还有两万多点没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