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也是规定的。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新年好!刘律师,三叔离世,无妻无子,爹奶不在,细叔把三叔存款
·你好!请问我儿子打架被抓现在送到一看守所,我又没钱请律师,我
·我想问下我是否改支付这几的房租
·请问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你好!我有个朋友2月份晚上被人欧打并抛弃河中,使他头部4处骨
·关于物业发律师函起诉物业费官司
·热力管道损坏漏水到其他住户赔偿问题
·网上*钱输了20多万。感觉给人骗了。要怎么san
·公司为了不给缴纳社保把合同改成劳务协议,我怎样维权呢?
·照顾老人时不慎左腿撞击马桶边不锈钢扶手,左膝半月板撕裂、积水、外肿严重受伤
·老公拘留在南京市第四看守所,伪造国际证件罪,会被判刑吗?
·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发生车祸,已经报案,手术费用
·我有个朋友借我钱现在找不到他本人,把手机拉黑,微信删除,无法

■ 相关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我国水能资源丰富,用途广泛。开发利用水资源同时防止水灾水患的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重点建设项目。防洪、农田灌溉、水力发电、生活工业供水排水都属于工程范围之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定义分为什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跟“合格”。......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生活工作中,很多事情的处理其实都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一是双方之间有个凭证,二也是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工程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验收,在验收的环节当中是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要求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册资本问题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


·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是国家相关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为对个人或者某单位造成了人身财产安全因此给予的在法定程序和标准下的赔偿,主要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那么,到底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要是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了,而还要勉强在一起的话,对双方都是不好的。此时建议最好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知道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一、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

·砌体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
      砌体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各种各样种类的工程在我国都是存在的,这些工程都是需要进行质量方面的监管的。因此我国不断的监管工程质量安全,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砌体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砌体......

·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马某某和刘某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马便随养父生活。去年,刘某某亡故,小......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
      行为人利用合同及相关事务实施诈骗犯罪的,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这个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如何确定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根据《中华......

·工业类合同(四)
      目  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此种效力主要表现在: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部分让与债权的,......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购买二手房的,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该二手房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他们都不知道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应有以下两种:  一、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该条的......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一、处理原则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二、受案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新年好!刘律师,三叔离世,无妻无子,爹奶不在,细叔把三叔存款
·你好!请问我儿子打架被抓现在送到一看守所,我又没钱请律师,我
·我想问下我是否改支付这几的房租
·请问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你好!我有个朋友2月份晚上被人欧打并抛弃河中,使他头部4处骨
·关于物业发律师函起诉物业费官司
·热力管道损坏漏水到其他住户赔偿问题
·网上*钱输了20多万。感觉给人骗了。要怎么san
·公司为了不给缴纳社保把合同改成劳务协议,我怎样维权呢?
·照顾老人时不慎左腿撞击马桶边不锈钢扶手,左膝半月板撕裂、积水、外肿严重受伤
·老公拘留在南京市第四看守所,伪造国际证件罪,会被判刑吗?
·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发生车祸,已经报案,手术费用
·我有个朋友借我钱现在找不到他本人,把手机拉黑,微信删除,无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