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一、终止解除...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一、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年 月 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根据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三、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要求原单位出具,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如果单位拒绝,就提请劳动仲裁。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若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如果您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自己也可以参照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违法的行为,致使劳动者利益受损的话,自己是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
·解除合同是返还货款的必要前提么?
·庄律师您好,我了解到您在江苏启东打过与深圳xx的相关
·我老婆于前段时间去医院看便秘毛病,医生开的药方是吃老年痴呆的
·在美容院泡澡室内温度偏高 空气不流造成缺氧晕 牙齿/span>
·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合理吗?
·我单位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里扣交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合理吗
·工伤保险,具体事宜电话或者见面沟通
·我儿子涉嫌给他人提供银行卡走帐被黑龙江省黑河市*辉分局刑事拘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那具体分是依据什么呢?,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本人*贷款公司客户经理打电话对该公司的贷款业务进行虚假宣传,以欺骗,诱导本人在该公司去贷款,由
·借朋友钱,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快一了还是没还,打电话给他老是拖着,起诉可以吗
·咨询,您好有一事咨询本人在桥头临时雇了一个工人没到半个小时他自己从房上掉了下来腰
·交通事故对外国人如何赔偿?

■ 相关内容
·徐州工伤鉴定流程有哪些?
      在如今社会上,只要我们到用人单位上班,我们就会跟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就能代表我们跟用人单位的是有劳动关系的,我们在工作时,难免会有因为工作受伤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到国家的相关机构去鉴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用人单位是要给我们相应的赔偿的,那......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上会注明劳动者的工种、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劳动报酬等等信息。对于工种和报酬想必您没有什么疑问,但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在劳动合同中表现得很模糊,经常引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争议。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我国法律规定何......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规章制度是什么?凡事都要讲求质量,商品质量好的企业才能有立足之地,才能持续发展,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制度。那么关于装饰工程质量验收都有哪些规章制度呢,我们来跟随我们看一看。......


·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
      当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们不知各位读者是否和我们一样,在脑海里深思“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在下文中我们就为各位读者解答一下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以及相关的知识,请深入阅读。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我们都知道农......

·公司法董事任免变更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任免变更程序是什么?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就是这个公司的灵魂人物,也是这个公司的核心人物,变更董事长是一个比较重大的事情,对于公司都会有一定的影响,变更董事会是为了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够更好,确保公司的顺利发挥在那,那公司法董事任免变更程序是什么?下......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如今市场竞争不断扩大,很多企业为了快速获取利益的同时来扩大自己影响力。从而在商号与商标上进行混淆,导致商号与商标冲突,以致于造成市场经济的混乱,解决这种冲突成为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重大课题。下文将关于商号与商标冲突的原因进行解释,......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若想开除员工的话,其实也就是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避免单位随意开除员工,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对单位开除做出了情形规定的,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单位才能开除。那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种诉讼。但是,考虑到公益诉讼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特点,以及与现行诉讼制度和谐发展......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一、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临汾对离婚案件事务所的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旦牵涉到离婚诉讼案件,绝大多数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打官司,打官司就缺不了律师,而聘请律师协助进行离婚诉讼,都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临汾对离婚案件事务所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些费用主要由哪些部分构成?请看下文。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

·中国刑法故意伤人罪有哪些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触犯刑法的条件不同,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程度不同等,就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处结果。故意伤人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故意伤人罪也就是故意伤害罪。那么,中国刑法故意伤人罪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故意伤害罪的构......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
·解除合同是返还货款的必要前提么?
·庄律师您好,我了解到您在江苏启东打过与深圳xx的相关
·我老婆于前段时间去医院看便秘毛病,医生开的药方是吃老年痴呆的
·在美容院泡澡室内温度偏高 空气不流造成缺氧晕 牙齿/span>
·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合理吗?
·我单位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里扣交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合理吗
·工伤保险,具体事宜电话或者见面沟通
·我儿子涉嫌给他人提供银行卡走帐被黑龙江省黑河市*辉分局刑事拘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那具体分是依据什么呢?,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本人*贷款公司客户经理打电话对该公司的贷款业务进行虚假宣传,以欺骗,诱导本人在该公司去贷款,由
·借朋友钱,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快一了还是没还,打电话给他老是拖着,起诉可以吗
·咨询,您好有一事咨询本人在桥头临时雇了一个工人没到半个小时他自己从房上掉了下来腰
·交通事故对外国人如何赔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