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以上规定的精神看,护理费应当随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二、工伤护理费怎么报销?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根据以上介绍,我们知道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该如何计算,此时需要先确定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级是怎样的。如果在此基础上,你对工伤护理费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我们网站专业的工伤纠纷律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们是异地结婚,男方东北的,我是沂水沙沟的,已经七年联系不上
·请你是否帮助一下。可以吗?
·黄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拖欠工资不付的有关事宜,!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案
·起诉离婚,丈夫两年半没见人
·想咨询下刑事案件的问题,有没有律师能为我解答一下
·您好,想咨询一下。取保候审,了解一下
·对方精神障碍,有收入能自理,可离婚吗
·跑业务在工作时间被*伤了算不算工伤?
·关于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法律效力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ca残疾儿媳有赡养公公的义务吗?
·我遇到一个特别无赖怎么办,讲理没用,他甚至用我亲人的命来威胁要求复婚,我不愿意。
·劳动合同续签,公司要不要给员工补偿?
·请求法律援助,您好,您好,我是个16岁的孩子,从小父母不管我

■ 相关内容
·一般入职头两周没工资吗
      入职以后,您心情工作,很希望能够尽快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一般入职头两周没工资吗,大多数的企业都会按照企业和劳动法的要求,发放工资的,但是对于入职头两周有没有工资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的,大多的是有工资的,但是不一定会发放,可能等到下月一起发放,但是具体的是怎......


·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完成后,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进行时出现,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原单位来出具劳动关系接触证明,那么,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格式以及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一、解除劳动关系协......


·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社会上存在着很多的劳动关系,而它在的形成进和在建立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劳动关系”具体相应的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是依赖书面上的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的,这极大地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为了......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黄某,2007年11月份加入北京某食品公司,担任设计员一职,月薪五千左右。公司为其按照北京最低的标准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黄某与公司因为提成的问题产生争议,黄某愤而向北京某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其后一次提出的专利申......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
      (1)是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7个方面要件。(2)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3)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

·刑法第21条详解
      按照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贷款诈骗主观特征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故意的产生存在两个情况:一种是产生在申请贷款之前,这也是最常见、最典型的贷款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的行为,行为人是在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的驱使下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样式)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委托人是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类第号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商标异议复审案□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案......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法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要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所以未经商标注册人许......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们是异地结婚,男方东北的,我是沂水沙沟的,已经七年联系不上
·请你是否帮助一下。可以吗?
·黄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拖欠工资不付的有关事宜,!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案
·起诉离婚,丈夫两年半没见人
·想咨询下刑事案件的问题,有没有律师能为我解答一下
·您好,想咨询一下。取保候审,了解一下
·对方精神障碍,有收入能自理,可离婚吗
·跑业务在工作时间被*伤了算不算工伤?
·关于集体合同的订立和法律效力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签房产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提交什么资料?
·ca残疾儿媳有赡养公公的义务吗?
·我遇到一个特别无赖怎么办,讲理没用,他甚至用我亲人的命来威胁要求复婚,我不愿意。
·劳动合同续签,公司要不要给员工补偿?
·请求法律援助,您好,您好,我是个16岁的孩子,从小父母不管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