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苏州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苏州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现如今,我国各地都有工伤鉴定的机构。其实,对于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您并不愿意看到。尽管用人单位有赔偿的制度,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有些情况下可能比较严重,那么再多的赔偿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说,不同的级别有着不一样的赔偿。下面,下编为您整理的是苏州2017年工伤鉴...

  现如今,我国各地都有工伤鉴定的机构。其实,对于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您并不愿意看到。尽管用人单位有赔偿的制度,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有些情况下可能比较严重,那么再多的赔偿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说,不同的级别有着不一样的赔偿。下面,下编为您整理的是苏州2017年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苏州2017年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实践中特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

二、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 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

五、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

六、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

十二、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

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

十三、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

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

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其实,工伤鉴定九级,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甚至不同地区的人来说,赔偿的数额都是不一样的。因为首先各地的医疗花费不一样,其次,各地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所以,您最主要要搞清楚鉴定以后的赔偿项目,然后保存好花费单,让用人单位报销和赔偿就好了。


苏州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是蚌埠市元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挂靠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从
·公司托欠农民工工资己半个多月了,现在经理不露面,我们正罢工,请问该怎么办?
·买了衣服号码不合格,不能穿,网站衣服下架,退款已申请,没有回复,真骗
·大二整个系学生档案被辅导员弄丢了怎么办??
·我长期遭到家暴和生命的威胁
·.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的话怎么说?
·你好,我是一名导我今天由于自己的失误,在给顾客刷卡的时候少刷了应刷金额944实刷33
·合同的问题,我是广西人和一个广东韶关的朋友签订合同购买钩机
·夫妻财产分割,夫妻离婚,夫妻离婚,两栋房子,一栋是婚前,一栋是婚
·我小孩身体不好,成绩很差,想给他留级,如果一直不管他,就废了,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留
·结婚时,男方家给女方家的彩礼钱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我们是一个服装品牌广西总代理,现在被总公司收购了,请问我们应该得到赔偿吗?
·我在涟水军民买了一套房子被骗
·咨询关于离婚纠纷的一些内容
·孕妇出手打人,把人打到昏迷,脑出血,该怎么解决
·宁律师晚上好!我们有经济纠纷!法院己受理了。能邦我们要回吗?

■ 相关内容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一、赔偿标准2011年1......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的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违约责任,无论哪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按照合同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具体来说,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违反......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一、如何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有时候难免会影响到以后的劳动能力,有影响就有必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对首次鉴定的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要再次鉴定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讲解。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


·西安市工伤鉴定机构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这个工作时十分的热门,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发生工伤,并且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您都知道的是,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提出申请,然后就是在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西安市工伤鉴定机构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

·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怎样的责任无论针对怎样的合同,当事人总是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义务的,而这里的义务其实也可以说成是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一种责任。那就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讲,究竟他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运输合同双......

·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些夫妻尽管已经结婚多年,但是感情一直不好,如果双方无法承受的话会选择离婚。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何分割财产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诉讼离婚,对簿公堂对夫妻双方都不好。那么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一、十......

·入室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对强奸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其实际的犯罪情节与造成的损害结果,选择适当的量刑范围。但是需要注意入室强奸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量刑情节,因此对于入室强奸的处罚是按照一般强奸行为的处罚进行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和企业在登记时都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才能注册成功,在登记成功之后也要有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融资是为了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必要进行的活动,但是对于农业企业来说,进行融资要比其他企业更为困难,那么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农业企业融......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裁决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7.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犯了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犯了强奸罪能判缓刑吗?不管是犯怎样的罪,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缓刑的,这样就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刑罚了。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最后都能够适用缓刑。要是犯了强奸罪能判缓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了强奸......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
      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因为一些生活小事而大打出手,而其中丈夫打妻子的情况居多,这个时候多数人会觉得是构成家庭暴力,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丈夫打妻子犯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一、结婚之后丈夫打妻子犯法吗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是蚌埠市元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挂靠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从
·公司托欠农民工工资己半个多月了,现在经理不露面,我们正罢工,请问该怎么办?
·买了衣服号码不合格,不能穿,网站衣服下架,退款已申请,没有回复,真骗
·大二整个系学生档案被辅导员弄丢了怎么办??
·我长期遭到家暴和生命的威胁
·.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赔偿的话怎么说?
·你好,我是一名导我今天由于自己的失误,在给顾客刷卡的时候少刷了应刷金额944实刷33
·合同的问题,我是广西人和一个广东韶关的朋友签订合同购买钩机
·夫妻财产分割,夫妻离婚,夫妻离婚,两栋房子,一栋是婚前,一栋是婚
·我小孩身体不好,成绩很差,想给他留级,如果一直不管他,就废了,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留
·结婚时,男方家给女方家的彩礼钱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我们是一个服装品牌广西总代理,现在被总公司收购了,请问我们应该得到赔偿吗?
·我在涟水军民买了一套房子被骗
·咨询关于离婚纠纷的一些内容
·孕妇出手打人,把人打到昏迷,脑出血,该怎么解决
·宁律师晚上好!我们有经济纠纷!法院己受理了。能邦我们要回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