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引起一些不法分子的眼红,将小聪明用在了犯罪的途径上,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甚至有的犯罪团伙还会集资到上千万,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

  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引起一些不法分子的眼红,将小聪明用在了犯罪的途径上,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甚至有的犯罪团伙还会集资到上千万,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常用手段是什么?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法院根据非法集资的犯罪情节程度进行处罚,非法占有数额巨大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重的甚至会判处死刑,而且处以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涉及千万的非法集资属于十分严重的情节,具体还是要根据法院判处结果。



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两年了,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他出轨的证据?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所有。前夫一直有骚扰恐吓的意
·我与妻子在2016年于都县法院宣告判决书内容:强制离婚,我签
·我如何追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
·医疗咨询,我一亲人在医院检查肝脏有肿瘤怀疑是肝癌于是做手术到手术后医生说肝脏上有
·网上被骗,我在网上被一化妆品的骗了,现在不给退钱也
·刚结婚半年,现在要离婚,婚后有一个刚满两个月的女儿,但小孩有
·清退的,后干企业自京来老保5,教龄算工龄吗
·我在物业公司上班2019年六月份到公司,老板认可我的工作,就
·孩子实习期间遭羞辱,学校按协议退学,谁来
·贷款借条问题 ,?018?2?日贷的款借条上面也是2018?2?日的贷款日期借条
·我儿子在牡丹江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
·离职书上面的离职时间涂改过是否影响工伤鉴
·死刑能往下减么不是立即执行
·当事4岁,在家乡的筷子厂上班,左手五个手指被设备压断,手术中只有嫁接中指一个手指

■ 相关内容
·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期。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那么到底行为人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对于......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死缓怎样执行,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相信您都曾听说过。实践中,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恶劣的人,往往就会判处死缓。那么您知道死缓是如何执行的吗?而死缓与我们了解的缓刑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


·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财产犯罪,发案量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七成左右,一直是打击犯罪的重点。在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下,犯盗窃罪后在适用缓刑、假释时,审查还是比较严谨的。那犯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的适......


·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
      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等婚前财产。为了更好地确定其归属,避免结婚以后出现婚前财产的归属纠纷,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前财产归属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什么事项呢?......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
      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怎么做?一、北京商标注册转让所需材料1、公司转公司:(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2、公司转个人:(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具有确认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工伤认定的法定职权?
      对被告人社局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认定第三人虞某与某水泥预制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这一焦点问题上存在两种的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称《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时,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

·购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办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样解决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那对于买方来说若其购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办如果在购......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在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

·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9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中的伤害行为,虽然与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它们又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采用简单......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都知道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滔滔大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两个,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呢?要怎么保护呢?其实总共有52个各种各样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中国人,肯定要对这些遗产有所了解才不失为一个中国人,更要细心保护他们。下面就让我们带......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如果公司决定要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在变更之前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做表决以后,才可以对变更的事宜进行操作。并且新法人也是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的,变更的时候,作为股东们来说是需要准备好一些资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因而不予审查的立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两年了,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他出轨的证据?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所有。前夫一直有骚扰恐吓的意
·我与妻子在2016年于都县法院宣告判决书内容:强制离婚,我签
·我如何追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
·医疗咨询,我一亲人在医院检查肝脏有肿瘤怀疑是肝癌于是做手术到手术后医生说肝脏上有
·网上被骗,我在网上被一化妆品的骗了,现在不给退钱也
·刚结婚半年,现在要离婚,婚后有一个刚满两个月的女儿,但小孩有
·清退的,后干企业自京来老保5,教龄算工龄吗
·我在物业公司上班2019年六月份到公司,老板认可我的工作,就
·孩子实习期间遭羞辱,学校按协议退学,谁来
·贷款借条问题 ,?018?2?日贷的款借条上面也是2018?2?日的贷款日期借条
·我儿子在牡丹江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
·离职书上面的离职时间涂改过是否影响工伤鉴
·死刑能往下减么不是立即执行
·当事4岁,在家乡的筷子厂上班,左手五个手指被设备压断,手术中只有嫁接中指一个手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