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就要充分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下面,我们带来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您进行具体了解。1、法定刑在拘役、五年以下有...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就要充分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下面,我们带来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您进行具体了解。

1、法定刑在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随意殴打他人达到三次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井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井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数额再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7)寻衅滋事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8)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纠集他人三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每再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数额再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7)寻衅滋事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8)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者恶势力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虽然《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因此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更为详细的量刑标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请问单位对我的病休假不同意怎么
·有小孩没有办证
·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我父亲95和我继母结婚
·您好,沈律师,楼上装修的时候私改卫生间把我们家空调线和照明线
·律师,请问一下,湖州市看守所邮编号是多少?
·女方大陆现在香港结婚了,女方在大陆买了一套房,女方自己出的全款,/span>
·那问题怎么解决啊,华瑞集体在我们村挖山了
·您好律师:我陈云峰6岁,山西运城人,201806日在石岛打工,主要是码头装卸,只01
·我昨天在xx跟他们贷款,他们发了个合同给我签约,后来他们说要买保担才可以下款
·离婚起诉书怎么弄
·你好,刘律师,我想问一下迁户口问题
·我小孩四岁,是男孩,我跟孩子他爸都要争取小孩,孩子从生出来到四岁,一直都是我娘家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的踏板车没摆放在停车位里被交警拖走了,我交了罚款去取车时停车
·工人,工资没有拿到,老板电话打不通,一直拉黑了,老板,打的欠
·交通事故,我开的一辆机动车在允许调头的机动车道调头时候被后面开来的非机动车沿我左
·你好林律师,是这样的我小姨和我姨夫八月12号在临海酒吧喝酒

■ 相关内容
·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有一定的职务,因此请托办事的人往往就比较多,而这个时候也就会涉及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送礼,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属于行贿,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拿钱办事之后则属于受贿。那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有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做出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其实就是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缓刑的,有具体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告诉您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


·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对盗窃犯罪如何处罚
      对于像盗窃罪这类的侵犯财产犯罪来讲,一般是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确定了具体的数额后,就是看应该以哪一个幅度进行处罚。但是在我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详细量刑可能有所差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关于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吧。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一、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同时规定了不能随便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那法定的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

·故意伤害怎么量刑 触犯故意伤害罪会判几年
      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处于故意,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因而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故意伤害怎么量刑?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开发者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金、设备、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或者该项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本单位尚未公开的技......

·准备提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有国家机关人员出现了误抓或者误判等的情况,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上,国家机关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有时候也难免会发生错误,那么准备提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离婚孩子会如何判?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因此就会展开争夺。而此时产生争议的,就只有通过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此时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孩子如何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房屋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请问单位对我的病休假不同意怎么
·有小孩没有办证
·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我父亲95和我继母结婚
·您好,沈律师,楼上装修的时候私改卫生间把我们家空调线和照明线
·律师,请问一下,湖州市看守所邮编号是多少?
·女方大陆现在香港结婚了,女方在大陆买了一套房,女方自己出的全款,/span>
·那问题怎么解决啊,华瑞集体在我们村挖山了
·您好律师:我陈云峰6岁,山西运城人,201806日在石岛打工,主要是码头装卸,只01
·我昨天在xx跟他们贷款,他们发了个合同给我签约,后来他们说要买保担才可以下款
·离婚起诉书怎么弄
·你好,刘律师,我想问一下迁户口问题
·我小孩四岁,是男孩,我跟孩子他爸都要争取小孩,孩子从生出来到四岁,一直都是我娘家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的踏板车没摆放在停车位里被交警拖走了,我交了罚款去取车时停车
·工人,工资没有拿到,老板电话打不通,一直拉黑了,老板,打的欠
·交通事故,我开的一辆机动车在允许调头的机动车道调头时候被后面开来的非机动车沿我左
·你好林律师,是这样的我小姨和我姨夫八月12号在临海酒吧喝酒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