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
二、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总则对于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副本以及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清楚的知道《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刑期是在6个月到15年之间,当然这是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是需要对犯罪分子数罪并罚的话,那最高刑期上面就会有所不同。如果总和刑期超过了35年的,那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25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
·我孩子已被拘留了60天但家里人还没有收到通知书去办案那里问了
·涉嫌玩忽职守罪
·辞工一个月到日期了,老板不让我走,说我走就别要工资了
·最近佗城镇抓了五人卖淫女送往何处
·盐城大丰花炮厂炸伤员工,如何索赔
·物业咨询,物业费问题,物业费问题,2010年买房时物业费0.8
·我的钱在我父母那里现在我有急用让他们先给我用一下但是他们不给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怎么办?孩子现在1个月
·我们定的房间,商家不同意,也不退款,并且对我们造成语言攻击,我们如何处
·我该怎么做,我负什么责任吗
·收购外资股权向外方付款需要办什么手续?
·帮别人做事受伤,现在瘫痪在床请问能否向政府申请低保
·爷爷爆力打孙子违法吗
·【求助】租房纠纷,通过中介
·你好,张律师,我入华夏医保通,理赔后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资询

■ 相关内容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等,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或者是现实中也可能遇到,某些官员利用自的职权而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产生这些渎职现象怎么解决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学习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内容。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新刑法》第三百九十......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作用?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甚至有些人还可能会有......


·广东省关于量刑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广东作为人口大省,对相关犯罪的量刑方法十分严格。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广东省量刑基本方法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广东省关于量刑的基本方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


·注册外资网络技术公司
          1.主要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企业类型:外商独资、合资、合作        3.经营范围:       ......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

·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  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  其特殊性表现在:(1)普通债权的标的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还可发生标的转换现象 2;票据权利的标的只能是金钱......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不存在......

·刑事判决书(复核死刑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6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__年,自__年__......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政府拒不公开信息,公民可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3条的司法解释,旨在解决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的问题。  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
·我孩子已被拘留了60天但家里人还没有收到通知书去办案那里问了
·涉嫌玩忽职守罪
·辞工一个月到日期了,老板不让我走,说我走就别要工资了
·最近佗城镇抓了五人卖淫女送往何处
·盐城大丰花炮厂炸伤员工,如何索赔
·物业咨询,物业费问题,物业费问题,2010年买房时物业费0.8
·我的钱在我父母那里现在我有急用让他们先给我用一下但是他们不给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怎么办?孩子现在1个月
·我们定的房间,商家不同意,也不退款,并且对我们造成语言攻击,我们如何处
·我该怎么做,我负什么责任吗
·收购外资股权向外方付款需要办什么手续?
·帮别人做事受伤,现在瘫痪在床请问能否向政府申请低保
·爷爷爆力打孙子违法吗
·【求助】租房纠纷,通过中介
·你好,张律师,我入华夏医保通,理赔后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资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