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就刑事犯罪的形态来看,分为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因此对犯罪形态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那其中要是认定属于犯罪中止的话,那法律中规定犯罪中止如何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犯罪中止是指在...

  就刑事犯罪的形态来看,分为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因此对犯罪形态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那其中要是认定属于犯罪中止的话,那法律中规定犯罪中止如何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进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来,则不能视为犯罪中止。(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促使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真诚悔悟,认识到犯罪可耻,洗手不干;因被害人哭泣、求饶,而产生同情、怜悯之心,不忍再加害于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惧怕受到刑罚惩罚;原有的犯罪欲望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满足或已经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动机,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别,但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如果可以对罪犯认定为中止犯的话,那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应当对其从宽作出处罚。其中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中介公司办理劳务,没给办成拒签了,不给退钱怎么办
·甲方骂人在先,乙方打了甲方一嘴巴
·故意伤害案件进展?
·有涉嫌诈骗被强制拘留,还在调查期间
·结婚后,男方性功能还是不行,女方想提出离婚,彩礼首饰之类的东西需要还给男方么?这
·代款归还问题,上一代的代款什么情况属于下代还
·包工头给发工资,结果因薪资问题,一个工人把账本抢走了。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无借条但有债务人母亲的电话录音
·民事纠纷辱骂他人
·我是75入伍,80复员回家种地今5岁,国家有什么政策能有什么待遇?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在用我从来没用过卡也在他手里,现在逾期了,我怎么办?他给
·法律途径解决得花多少钱啊
·刘律师您好,本人南京市人,女,47。企业属于雨花区,今年三月
·自己可以做伤情鉴定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 相关内容
·网络诈骗五万判刑多重?
      网络诈骗五万判刑多重?如今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方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生活当中。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展开侦查,并由检察院发起公诉,最终法院会根据诈骗金额量刑。那么网络诈骗五万判刑多重?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


·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处罚强奸罪?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分子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刑事犯罪最后都能适用缓刑呢?要是行为人犯的是强奸罪,此时又能适用缓刑吗?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分人的法律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法律援助,我国的相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司法部做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法律援助涉......


·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在处罚上是非常严重的。那么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因为其地理优势一直是我国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有用户征地的力度加大,征地的补偿标准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补偿标准各方一致存在矛盾,青岛市也根据多方面情况经常修改补充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土地补......

·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费用,有什么规定?
      在职工作业中发生工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而不同地方的鉴定标准和鉴定费用都不同。可能经济发达的地区鉴定费用更高一点。本文针对南昌工伤鉴定费用,供您参考。那么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具体来说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邻接权——广播电视播放者权
      广播电视播放权,是指广播电视部门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进行营利性转播、录制、复制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

·工伤鉴定好了有赔偿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法律有规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要及时去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出自己究竟是几级工伤,以便后期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时很多劳动者对此就有疑问,想知道工伤鉴定好了有赔偿吗,如果有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标准该如何进行计算?请看下面解答。一、工伤鉴定好了有赔偿吗......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劳动者支付这笔300%的......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作案者家属的申请将其送来;二是办案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个人不正常,如无作案动机,审讯中言不对题等,而将其送来......

·怀孕期间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
      怀孕期间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一、解除合同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

·未成年人偷家中钱,犯法吗?
      我们都知道,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构成盗窃罪,是犯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家中的钱,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也是犯法的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供你阅读。一、未成年人偷家中钱,犯法吗?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

·重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一次性安置费,是否还应赔偿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明珠印刷厂与黄周松签署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黄周松反悔后,明珠印刷厂应当及时为黄周松购买社保。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周松于2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在厂子里干了一半的保洁,我也没犯啥错,她们就把我辞退了,还没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
·中介公司办理劳务,没给办成拒签了,不给退钱怎么办
·甲方骂人在先,乙方打了甲方一嘴巴
·故意伤害案件进展?
·有涉嫌诈骗被强制拘留,还在调查期间
·结婚后,男方性功能还是不行,女方想提出离婚,彩礼首饰之类的东西需要还给男方么?这
·代款归还问题,上一代的代款什么情况属于下代还
·包工头给发工资,结果因薪资问题,一个工人把账本抢走了。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无借条但有债务人母亲的电话录音
·民事纠纷辱骂他人
·我是75入伍,80复员回家种地今5岁,国家有什么政策能有什么待遇?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在用我从来没用过卡也在他手里,现在逾期了,我怎么办?他给
·法律途径解决得花多少钱啊
·刘律师您好,本人南京市人,女,47。企业属于雨花区,今年三月
·自己可以做伤情鉴定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