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
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每个职业者都有自己的职业保障,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应的单位便要对员工提供相应的保护和补贴。那么,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具体有哪些?要想知道这个问题也要知道关于工伤的赔偿费用以及赔偿标准。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

  每个职业者都有自己的职业保障,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应的单位便要对员工提供相应的保护和补贴。那么,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具体有哪些?要想知道这个问题也要知道关于工伤的赔偿费用以及赔偿标准。

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7、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0、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文详细介绍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也就是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可以看出,除了相应的工资、补助金,针对程度不同的工伤企业需要给出程度不同的补贴,严重的,还要照顾员工家庭家属,还有一定的抚恤金,可见工伤对企业的影响非同小可。


工伤认定申请对企业的影响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淮北的经济官司可接?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入室盗窃人抓住了,但是警察打电话说这小偷没有能力补偿,我该怎么办?
·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如何量刑?
·楼房开缝,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
·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当时他说自己离异,我们开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朋友的一句玩
·我前几年借中国银行贷款18万,现在无力还款,有没有什么办法?
·借一千到50逾期一天扣20合理吗?
·岗位调整和工作变更有什么区别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这样的案例算工伤吗?, 各位律师:   
·我家的地租给别人了,因为对方违约要找过他家了,愿意返还土地还要办什么手续吗
·女方单方面要求离婚,男方不愿意应该怎么办?
·关于林业证…,我们村有一大片竹林
·借一万一个月还一万五,有合同
·三手房,笫一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

■ 相关内容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一、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约?用人单位只能暂停合约的履行,不能解除劳务合同。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出现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出现的情况时,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位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年金,或者职工出国定居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年金。国家为了更好对职业年金进行管理,明确年金缴纳方式等内容,出台了相关政策,那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全文内......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劳动法》......


·年中华人民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年中华人民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


·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约定竞业限制补偿?
      竞业限制中,员工负有保守单位相应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此时单位也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员工对应的竞业限制补偿费。那么您知道这个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约定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

·夫妻婚内分居协议怎么写
      有的夫妻在生活中经常吵架,感情已经不似从前,可是双方却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立即离婚,而是先分居。那么此时就会涉及到签婚内分居协议的问题,到底这个婚内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婚内分居协议男方: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文化、职业、现住址,......

·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属于工伤,您都知道工伤是需要专门的认定的,每一个级别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是什么,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这些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对这些磕磕碰碰进行赔偿的呢,其标准是怎样的呢......

·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
      如果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此时却不同意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也是由法官一起做出处理的。那一般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在房......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有哪些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分类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的另一种说法,实践中不少夫妻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是很陌生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用以逃避法律责任。入职时一定要签详细劳动合同,确认内容中的薪酬、工作时间、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条款,有法律纠纷可......

·劳动合同陷阱常见的有哪些?
      员工在劳动关系当中,不仅要注意督促公司尽快的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也必须要仔细阅读合同当中的条款,确认合同当中的主体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没有损害自己正当权益的条款然后再签字。并且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本人可以先行了解一下,劳动合同陷阱常见的有哪......

·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约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此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那此时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离婚后......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淮北的经济官司可接?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入室盗窃人抓住了,但是警察打电话说这小偷没有能力补偿,我该怎么办?
·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如何量刑?
·楼房开缝,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
·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当时他说自己离异,我们开始交往,一段时间后他朋友的一句玩
·我前几年借中国银行贷款18万,现在无力还款,有没有什么办法?
·借一千到50逾期一天扣20合理吗?
·岗位调整和工作变更有什么区别
·理发店绣眉未修好,我要求赔赏洗眉san
·这样的案例算工伤吗?, 各位律师:   
·我家的地租给别人了,因为对方违约要找过他家了,愿意返还土地还要办什么手续吗
·女方单方面要求离婚,男方不愿意应该怎么办?
·关于林业证…,我们村有一大片竹林
·借一万一个月还一万五,有合同
·三手房,笫一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