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

  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

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介绍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 人民币 元整( ¥ 元)。

(五)付款方式: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2、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3)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4)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5)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自行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6)自行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

2、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施工图纸与现场施工情况不一直并且未经过乙方确认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相原告所在地青浦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条款

1、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均为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其人身安全也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十三)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当中可以分期付款,也可以按预付款。具体选择哪种付款方式还要看承包方和发包方达成了怎样的协议。除此以外,在承包合同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我们在上文也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帮公司向他人借了一笔款项,而且只有担保人自己的签名,担
·房屋纠纷的问题,我家住的房子是以前跟同村的人买的
·请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花钱吗
·疫情期间可以拘留所不让人探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探视吗
·学校或班主任有权开除学生吗
·居民是否有权承包土地,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丈夫去世二个月,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只有一个女儿,已出嫁,我这房产手续怎么办怎么
·有什么方法可以取证吗,我朋友要离婚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开发商)欠(包工头)人工费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落实。(开
·我有什么方式做能让房子归我
·撤销权诉讼可以向受益人提偿还诉求么?
·办理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需要改我的名名,怎么办理,办理之前
·你好!李律师,我儿子因为网络诈骗被南京沙洲派出所,从湖南长沙
·谁能提供下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判决经典案例?谢

■ 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通过全方面观察的员工的工作处理方式,发现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员工在工作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经过综合地慎重考虑,决定解聘(开除)该员工。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辞退员工需要签订补偿协议......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


·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范围
      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正在执行附加刑的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正在服刑的罪犯”?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及附加刑构成,附加刑是刑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无论单独运用还是附加适用都是刑事处罚。从理论上讲,主......

·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办法》的规定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下列软件应当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一、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发表......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哪些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www.njlawyer.cn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

·何为合法的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亦属于电子业务范畴,《电子签名法》和电子病历有什么关系——《电子签名法》为电子病历签发通行证。《电子签名法》在法律层面......

·战时临阵脱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宪法》第29条规定,......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帮公司向他人借了一笔款项,而且只有担保人自己的签名,担
·房屋纠纷的问题,我家住的房子是以前跟同村的人买的
·请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花钱吗
·疫情期间可以拘留所不让人探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探视吗
·学校或班主任有权开除学生吗
·居民是否有权承包土地,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
·医院误诊后果伤残
·丈夫去世二个月,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只有一个女儿,已出嫁,我这房产手续怎么办怎么
·有什么方法可以取证吗,我朋友要离婚
·担保期约定有效吗,现在还可以找期还款吗?急急急
·(开发商)欠(包工头)人工费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落实。(开
·我有什么方式做能让房子归我
·撤销权诉讼可以向受益人提偿还诉求么?
·办理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需要改我的名名,怎么办理,办理之前
·你好!李律师,我儿子因为网络诈骗被南京沙洲派出所,从湖南长沙
·谁能提供下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判决经典案例?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