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为了减少因建筑质量而产生的事故,国家每年都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进行法律规定的完善,不仅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具体指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为了减少因建筑质量而产生的事故,国家每年都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进行法律规定的完善,不仅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具体指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问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是每一个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责任,那么遵循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就是必须执行的任务,认真贯彻并且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标准对于自身的保护及相关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请您一起行动起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本人驾驶机动车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交警出的事故责任书是对方的责任,现在对方拒赔起
·我的银行卡被太仓市刑侦大队冻结了,具体原因不不清楚,这个怎么
·我想探视亲人,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两年前发生口角双方动手,经派出所私下调解完毕后,现与当事人发
·真心请专家帮忙解答,两岸婚姻之诉讼离
·异地起诉离婚贵院多久受理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商家发了一个坏的耳机。可是却拒绝承认这个耳机是。是坏的。而且
·你好我问一下。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车辆维修费用有
·麻烦你帮我分析下如果再起诉可能会胜吗?
·农村水田别人强占建铁铁棚住!想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律师好!银行贷款出现纠纷去查原始银行档案资料!我担保保人发现
·再婚子女如果跟继父母办了收养手续,户口是否可以跟随继父母过广州来?
·经常打骂,暴力倾向,威胁辱骂,想快速诉讼
·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捡到个手机 等半天没看到失主 自己有手所
·这婚事到底应由谁负全责?我到底有多大的责任?

■ 相关内容
·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进行工矿产品购销的时候,如果对方发生逾期不交货不支付钱等违反了合同约定,我们难免就会疑惑合同在那种情况下是否还在有效期限内,对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我们所知的内容并不多,那么下文就将为您介绍。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在遭受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对其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那么您知道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交易往往交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和凭证。发票就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必须要让对方开具的一项凭证,那么不动产发票什么时候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不动产发票的定义以及开具时间和场合......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抢劫罪辩护词无罪有什么内容
      抢劫罪辩护词无罪有什么内容抢劫罪的辩护方向是很宽的,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从轻处罚辩护等等,针对不同的辩护方向,律师做出的辩护词重点肯定就是不同的。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抢劫罪辩护词无罪的内容,希望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辩护词审判员: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2.借贷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通常出借人只要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等即可认定为营利,并不以收取高利息作为......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一、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二、贸易合同的特点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束约的一种协议3、贸易合同当......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

·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一、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劳动纠纷,你可以提交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证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会在5日之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援人的......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本人驾驶机动车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交警出的事故责任书是对方的责任,现在对方拒赔起
·我的银行卡被太仓市刑侦大队冻结了,具体原因不不清楚,这个怎么
·我想探视亲人,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两年前发生口角双方动手,经派出所私下调解完毕后,现与当事人发
·真心请专家帮忙解答,两岸婚姻之诉讼离
·异地起诉离婚贵院多久受理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商家发了一个坏的耳机。可是却拒绝承认这个耳机是。是坏的。而且
·你好我问一下。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车辆维修费用有
·麻烦你帮我分析下如果再起诉可能会胜吗?
·农村水田别人强占建铁铁棚住!想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律师好!银行贷款出现纠纷去查原始银行档案资料!我担保保人发现
·再婚子女如果跟继父母办了收养手续,户口是否可以跟随继父母过广州来?
·经常打骂,暴力倾向,威胁辱骂,想快速诉讼
·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捡到个手机 等半天没看到失主 自己有手所
·这婚事到底应由谁负全责?我到底有多大的责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