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大多数家庭中,职工往往是家庭生活的顶梁柱,如果在工作中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不仅会应影响到职工个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对整个家庭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生活压力,因此,工伤赔偿对工伤职工来讲是应有的权利,那么,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职工住院治疗...

  在大多数家庭中,职工往往是家庭生活的顶梁柱,如果在工作中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不仅会应影响到职工个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对整个家庭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生活压力,因此,工伤赔偿对工伤职工来讲是应有的权利,那么,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综上所述,关于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首先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伙食补助,到外地治疗的,还要支付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同时,医治期间的护理费用和工资待遇也由用人单位支付,被鉴定为十级工伤的职工还可得到相当于六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十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这种行为构成网络诽谤罪和诽谤罪吗
·腋臭手术创面太大,属于医疗纠纷吗
·执行工资留取多少生活费的问题
·没有驾驶证,驾驶没有年审的摩托车,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你好。对方欠款但是我有他手机号码和微信及对方照片和票据。关键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我经老乡和江苏启东老板代班口头协商,每天300元工资年底结清
·124万需要多少起诉弗,我保全啦被告的财产,如果一个月不起诉
·李某在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公司某季度效益下滑,管理层决定减员增效,于是san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你好胡律师,我家门前走路地方,其地基原来是水塘,99年是我自
·对于拆迁方给予的拆迁条件不满意,怎么办?
·跨省牵移户口一定得有房子才可以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办法跨省牵移户口?如果小孩
·请问怎么查服刑人员出狱的日期

■ 相关内容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
      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规定一直以来是备受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特别是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原因是刚生下孩子的妇女是最需要关爱和呵护的。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和权利。一、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


·灵活劳动合同中的灵活就业是什么?
      一个大公司因为短期需要会聘用大量的临时工,工作任务完成后就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工作时间相较来说很短,但还是会签订一个灵活劳动合同以确定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关于灵活劳动合同中的灵活就业的概念很多人表示疑惑。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讲解。灵活劳动合同中的灵活就业是什么......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劳......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工程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验收,在验收的环节当中是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要求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

·土地征收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当前的土地征收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权力的具体划分是:在征收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时,由国务院审批;反之,征收35公顷以下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时,由省级政府批准,并报......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管辖分: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

·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划拨这一类型,在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后,可以对相关土地进行有偿或无偿的划拨给他人进行交付使用,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划拨土地使用......

·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
      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民间借贷多数都是发生在私人之间,尤其是那种熟人之间。在好哥们之间进行的也为数不少,也因为是好哥们很多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向其讨债,那此时该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一)到期......

·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追诉,终结诉讼。刑事诉讼法关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体现了刑事追诉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

·绑架罪的定义
      一、绑架罪的定义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二、绑架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  第六十一条【五年以......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这种行为构成网络诽谤罪和诽谤罪吗
·腋臭手术创面太大,属于医疗纠纷吗
·执行工资留取多少生活费的问题
·没有驾驶证,驾驶没有年审的摩托车,
·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局
·你好。对方欠款但是我有他手机号码和微信及对方照片和票据。关键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我经老乡和江苏启东老板代班口头协商,每天300元工资年底结清
·124万需要多少起诉弗,我保全啦被告的财产,如果一个月不起诉
·李某在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公司某季度效益下滑,管理层决定减员增效,于是san
·南京继承人数最多并跨年代久远房产继承案宣判
·你好胡律师,我家门前走路地方,其地基原来是水塘,99年是我自
·对于拆迁方给予的拆迁条件不满意,怎么办?
·跨省牵移户口一定得有房子才可以吗?没有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办法跨省牵移户口?如果小孩
·请问怎么查服刑人员出狱的日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