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房子开发商未办理下贷款,直到现在全款付清,目前钥匙未拿到,中间几取暖费和物业费需交?
·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区平南高速工地上做工受伤,致使双腿骨折,公司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老工伤赔偿的时效多久?,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第一次容留他人吸*,不构成刑事罪的,现在人在戒*所,多久能出来
·本人住如皋xx村弟因窃取表妹金币品及人民币一千元,在表妹
·民间借贷败诉,需要上诉律师
·偷电长达十,应该怎么处罚
·请帮帮忙,急需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无农村户口,能否在农村建房
·超过年龄就不能索赔了吗?
·兴义看守所电话怎么查不到
·这个是去工商局开还是税务局给开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 相关内容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规定,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在用工期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1、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必须......


·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多久
      现实中,不管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还是做出工伤认定结果的期限,其实我国都是严格做出了限制的,因此在职工受伤之后,需要尽快的提出认定的申请,以免超过了规定时限,导致不受理工伤认定。那实践中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而是委托他人(又称显名股东)作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法律文件记载的股东。显名股东虽没有实际出资,但作为以上法律文件登记记载的股东,拥有股东权利、履......

·滥用职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

·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会如何判决?
      在诉讼离婚中,一方不愿意到法庭现场的情况是极为普遍的。一般情况而言,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但这个对于最后的判决是否有影响呢?诉讼离婚男方不出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

·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
      如今社会,对离婚已经是见怪不怪,有些小夫妻,刚结婚不久就闹着离婚,甚至有些夫妻在生育了宝宝后,还坚持离婚。这个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还得解决好宝宝抚养的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下面我......

·法院刑事再审决定书
      ×××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

·企业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很大,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而在一些农村,有些企业违反规定,招录和使用童工。这种行为严重损失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会对其进行处罚。那么,企业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企业使......

·房子有抵押,怎么过户?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以下举例说明:2.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要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只有每一名军人都忠于职守,严格执行......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房子开发商未办理下贷款,直到现在全款付清,目前钥匙未拿到,中间几取暖费和物业费需交?
·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区平南高速工地上做工受伤,致使双腿骨折,公司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老工伤赔偿的时效多久?,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第一次容留他人吸*,不构成刑事罪的,现在人在戒*所,多久能出来
·本人住如皋xx村弟因窃取表妹金币品及人民币一千元,在表妹
·民间借贷败诉,需要上诉律师
·偷电长达十,应该怎么处罚
·请帮帮忙,急需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无农村户口,能否在农村建房
·超过年龄就不能索赔了吗?
·兴义看守所电话怎么查不到
·这个是去工商局开还是税务局给开
·多子女对老人的遗产问题咨询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