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所谓员工关系转移,...

  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所谓员工关系转移,实际是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员工关系转移过程中,通常涉及人员较多,企业稍有不慎便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在员工关系转移上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的,也正是因为企业前期工作的到位只产生了一起劳动争议,企业相对付出的成本较小。若企业从一开始就处理不当,将可能面临大规模的诉讼,甚至无法完成员工关系转移,更可能引发犹如“诺基亚裁员”事件一样,最后不好收场。员工关系转移应如何进行,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才能避免法律风险,才能顺利的的将员工劳动关系转移。
二、如何正确的将员工关系转移呢?
第一、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该证据能够帮助企业证明企业确实属于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企业不至于太过被动。在案例中,企业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辞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缺少业务转移的证据,更缺少员工须随之转移的证据,因此无法证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系客观情况。第二、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1、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1)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2)做好会议记录,在会议上企业应坦诚的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内容计入会议记录。(3)对于工龄等敏感问题不要回避,因现在员工维权意识较强,企业越是遮遮掩掩反而会引起员工的逆反,使得事情进展受阻。最好在会议上关于工龄问题向员工明示,或者到新单位后工龄累计计算,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此两种方式,建议选择前者较好,不易引起争议,避免不同工龄的员工在比较经济补偿金时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案例中的于某实际就是这种情况,因其在该企业工作不满一年,所以只能拿到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同事相比难免心有不满,从而2、向企业提出更苛刻的解除条件。(1)在开会完毕,会议记录上应要求全体与会人员签字,以证明员工知晓该情况,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协商。(2)为了使员工顺利的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转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如案例中接收企业对于转移员工的入职宣讲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3)对于个别不配合的员工,企业除了大会上的宣讲外再提供单独沟通的机会,并且保留与其协商的证据。
三、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员工关系转移不要无限期的协商,以免扩大企业的损失,产生更多的变数。在与员工经过几次协商后,个别员工仍然不同意转移的,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而此时,劳动关系的解除就是一个关键的风险点。其次,与不同意转移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防范。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两个法定解除理由可选:一个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另一个是单位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员工无法协商一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的转移过程中,如果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了劳动协议,这个时候如果涉及的人员比较多会有严重的法律风险。想要将风险降低,最好是保留员工转移关系时的证据,这样才能为企业证明原有的关系存在。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龙口市看守所是第几监区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是南京某企业员工7月11号入职到10月11号试用期结束
·无牌三轮摩托车撞到骑自行车的人该如何处理
·辞职之后会不会对执业证有影响
·公司账务,我在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我要我儿子,请问我要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2020年1月12日说给我定手机。要先付款一半。叫我转帐50
·我想找一个律师帮我向法院写一下诉讼
·异地恋因感情不合要求诉讼离婚
·网络炒股平台被骗钱
·关于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追讨
·脾摘除,脾摘除算积极伤残
·我男朋友电信诈骗被判了六个月,这个可以取保候审吗?他在里面可

■ 相关内容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一、拖欠贷款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二、工地拖欠贷款(一)个人信用遭破坏一旦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那么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一、赔偿标准2011年1......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生活中一些企业在开发一项工程时并不直接参与开发建设,而是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开发商来进行建设,因此双方在这一过程中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有关工程的重要事项,“共同开发”好这一工程,使双方互利共赢。......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之多令受害者防不胜防。由于有网络这个平台,网络诈骗会涉及到许多受害者,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那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关于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议庭是如何评议案件的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在1963年我国建立自己的条款时基本上沿用了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关于一切险的提法和责任范围。在1972年,我国对1963年条款进行修改时,“一切险”被改为“综合险”(英文名称仍是“ALLRISKS”),“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定为“除包括上述全损险和基本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对被保险货物......

·政府工程建设因为工程本身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建设的,所以会选择
      政府工程建设因为工程本身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建设的,所以会选择将工程外包出去,工程外包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建设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就会签订一些工程相关的协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就是非常重要的协议合同,但是还有很多事业单位不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建设......

·销售合同
      1.1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   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以下简称买方)于_年  _月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处理
      其实很多劳动者都不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要是超过的话,就会给自身造成不利的结果。那现实中,如果真的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此时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申请工......

·合同订立后可以变更吗?
      可以。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这个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务正业。总是妄想利用歪门邪道获得金钱。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信用卡已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先消费的观念。这时,就有人就将目标锁定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接......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二是外来的,三是非自身的,四是突发的。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确定被......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龙口市看守所是第几监区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是南京某企业员工7月11号入职到10月11号试用期结束
·无牌三轮摩托车撞到骑自行车的人该如何处理
·辞职之后会不会对执业证有影响
·公司账务,我在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我要我儿子,请问我要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2020年1月12日说给我定手机。要先付款一半。叫我转帐50
·我想找一个律师帮我向法院写一下诉讼
·异地恋因感情不合要求诉讼离婚
·网络炒股平台被骗钱
·关于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追讨
·脾摘除,脾摘除算积极伤残
·我男朋友电信诈骗被判了六个月,这个可以取保候审吗?他在里面可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