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筑工程 > 土地使用>>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一、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1、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一、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1、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05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3、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二、租地建房拆迁有补偿吗国家收取的叫做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地租,一般作为当地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就是领导的小金库,县级以上才能够收取,归县或者市财政,国家、省没有份,村子、区也没有。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所以,开发商除了对原来的土地使用人进行拆迁补偿外,还要支付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按照各地执行不统一,有的地区可以补偿,按规定,只补给产权人,承租人只拿一定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规定,超过面积有一定平方的优惠价,再超的按临近楼盘均价,或者是评估价。综上所述,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是归出租人的。简单的说,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地皮上建房子,建好后的房子获得收益归承租人,一旦合同过期之后,如果根据物归原主的道理的话,房子是没有办法转移的,而且承租人也没办法将出租人的地还原了。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电子抓拍监控和事故现场监控一样吗?交警队,只给看电子监控,事
·我妹在一家开票虚开发票
·工资索赔,你好,你好,我2000年在一家服装厂就职到现在
·您好,没有经过我们村委同意,乡里违规将土地确权给外村人,我该
·在公司工作八了可公司从开始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但看到新闻说是19开始国家不允许补交之前公司所欠的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本人宅基地存在纠纷,现不能建
·建造师挂靠纠纷
·问一下非转农为啥公安局不给我办
·请问子女有没有义务替他还债
·派出所10月28移诉了,什么时候能开庭
·微信抢票vip会员怎么退
·就是,我个人,打了一个人,我不是主要的人,也16岁了,得判多长时san
·我想找个律师,可以一对一提问
·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 相关内容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因此许多人将目光转身养殖业。在我国,人们使用国家的土地应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养殖用地也不例外。那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办养猪厂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中对相关内容作了整理,相信可......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买卖。公民买卖房屋、土地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买卖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买卖二手房。各地政策不一,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非成都户口买......


·外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为了缓解司法压力,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最好协议离婚,及时对债权债务事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需要起诉离婚的,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也会询问各方是否同意协商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现象就是,需要起诉离婚,但并不是当地户口,这种情况下,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我们就将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

·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关于非法集资财务有罪吗......

·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合理?
      签署劳动合同,才能成为一个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公司一般在签署合同之前会有一个月或者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同公司情况不同,但是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是,有一些公司却在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这样做违反规定吗?下面请看详细解答。一、劳动合同的签......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借条该怎么打......

·构成根本违约的类型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医生索取和非......

·新公司法章程制定有何规定?
      新公司法章程制定有何规定?世间万事都要依靠法律有规律地循序完成,一个企业一个公司自然也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约束了公司的经营规范了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必须存在的让公司自制的法律。新公司法章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一、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
      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补偿?现在我国的企业和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和福利越来越完善,基本上能够关注到每一个员工,所以说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也有处理,即使是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也有相应的政策。我国法律对于公司以及公司中的员工越来越关注。那么我国倒闭企业职工去世后有什么......

 
南京土地使用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电子抓拍监控和事故现场监控一样吗?交警队,只给看电子监控,事
·我妹在一家开票虚开发票
·工资索赔,你好,你好,我2000年在一家服装厂就职到现在
·您好,没有经过我们村委同意,乡里违规将土地确权给外村人,我该
·在公司工作八了可公司从开始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但看到新闻说是19开始国家不允许补交之前公司所欠的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本人宅基地存在纠纷,现不能建
·建造师挂靠纠纷
·问一下非转农为啥公安局不给我办
·请问子女有没有义务替他还债
·派出所10月28移诉了,什么时候能开庭
·微信抢票vip会员怎么退
·就是,我个人,打了一个人,我不是主要的人,也16岁了,得判多长时san
·我想找个律师,可以一对一提问
·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