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协调。那么,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呢?请读者随我们细细道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

  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工作、进入企业工作,出现大量务工人员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进入公司工作,在出现纠纷时才发现没有合同,而许多公司又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协调。那么,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呢?请读者随我们细细道来。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见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依旧有可能得到法律保护,规避风险。所以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就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是要提醒广大准备就业正在找工作的人,一定要签好劳动合同再就业,待到出现了问题再找企业,再起诉,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当然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还需要找律师详细咨询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起诉?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成人玩游戏贷款充钱,悔不当初,影响家庭,游戏公司能给退
·交通事故,肇事致死怎么解决赔偿
·江苏苏州搬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土地使用权,你好:由于本人户口早已迁出
·我父亲是工地的小工,工资被拖欠两年有余,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叶某和迟某系“发小”,感情甚笃。迟某曾借给叶某4000元钱,
·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焦律师,你好!想问问你,关于帮助网络犯罪信息犯罪的严重性?
·公司以效益为借口,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
·部门撤销员工该怎么维权
·王律师您好: 有合同纠纷恳请帮助!
·失踪人是我妹妹,她去新疆找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吧,说是找到了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后就可以转正,前两个月
·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关于对方停运损失费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 相关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条文,我们通过摘录的......


·企业用人单位用人的前一个月内就需要和相关人士签订劳动关系协议
      企业用人单位用人的前一个月内就需要和相关人士签订劳动关系协议书,劳动关系协议书能够快速的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不过对于构成劳动关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所以对于劳动关系所需满足的条件使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具体来说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呢?构成劳动关系须满......


·合同到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合同到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员工在给用人单位工作,正常情况下,都会签订一份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里面会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还有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且一般用人单位都给予员工一定的休假机会。对于有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能够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合同到期辞职不......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清理报告范文×××(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现申请注销。该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或者:]由本单位接收,并负责清理)。特此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年月日延伸......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实际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变动员工岗位《劳动......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卖方涨价怎么办
      居间合同卖方涨价的情况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一些卖方见钱眼开,宁愿赔付给买方双倍违约金,转手卖出更高的价格,也不愿继续守信遵守合同。卖方单方面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哪些赔偿呢?是不是只能得到卖方所认为的双倍定金赔偿?居间合同卖方涨价不用怕,给您支招。一、违约方单方......

·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并不是想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买方交付了商品,卖方支付了对价就算完成。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要想获得所有权就必须要办理过户,此时就需要交纳其他的费用。那究竟买房要交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房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妨碍作证罪的量刑标准
      1、妨碍作证罪的量刑(1)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私募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收益债券,一般都是低信用级别的公司发行的。如果你想知道私募债的优缺点以及其他私募债的相关知识,就马上跟着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该文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一、私募债优点1、发行成本低。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被害人死亡后,肇事者对其被害人家属都有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被害人死亡后,肇事者对其被害人家属都有一个赔偿金。为了保障死者父母将来的生活,这个赔偿金也包括了被害人父母的赡养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老人抚养费有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一起了解下吧。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成人玩游戏贷款充钱,悔不当初,影响家庭,游戏公司能给退
·交通事故,肇事致死怎么解决赔偿
·江苏苏州搬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土地使用权,你好:由于本人户口早已迁出
·我父亲是工地的小工,工资被拖欠两年有余,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叶某和迟某系“发小”,感情甚笃。迟某曾借给叶某4000元钱,
·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焦律师,你好!想问问你,关于帮助网络犯罪信息犯罪的严重性?
·公司以效益为借口,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
·部门撤销员工该怎么维权
·王律师您好: 有合同纠纷恳请帮助!
·失踪人是我妹妹,她去新疆找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吧,说是找到了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后就可以转正,前两个月
·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关于对方停运损失费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沧州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