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近年来,我们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这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比如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内容是什么?相关规定又是什么?多了解这些相关内容有助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看一下。一、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根据...

  近年来,我们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这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比如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内容是什么?相关规定又是什么?多了解这些相关内容有助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看一下。

一、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合同上必须体现的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

(三)劳动合的期限(也就是起止时间)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为防止劳务外派和不对口、堪至工作内容违法的隐患,必须明确约定)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是为了防止违法超时加班加点,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休息休假权)

(六)劳动报酬(这是重点,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应当取得的工资数额,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工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由当地社保部门明确必购险种,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的是保护劳动者不受不法侵害和安全作业等)

(九)附加协议(各行业,如餐饮、建筑等行业可以在附加协议中约定本行业的一些约定,或劳动者与雇用方对其他事项的约定和补充)只要有以上九项内容,这份合同就算是一份完整的合同内容,要真正生效,必须双方对内容进行确认和约定,并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内容不得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背,否则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内容来认定其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新劳动法中有对餐饮企业中服务员的标准吗?

对于录用服务员的合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本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的1-9项是必须注明的。

综上所述,这些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于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等问题的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呈现出来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签订合同双方应该尽的义务和应该得到利益,并且劳动合同的制定应该结合法律。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是遇到困难,可以找律师寻求帮助。


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网络贷款,一直还款良好,昨天过节就忙忘了,今天打电话辱骂加上侵犯我个人隐私,挨个给我家人朋友打电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报警处理
·没有抓到我们的现场 这可以算*博吗
·我加盟连锁熟食店后学到的菜品技术与总公司网站上展
·在酒店吃饭,因地滑受伤,酒店应负多少责任
·你好,我想咨询被00可以立案吗,能不能找到那 电话关机san
·家庭财产可以公证的机关都有啥地方?
·感情纠纷离婚不成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怎么办
·借钱不还,怎么搞
·被别有用心之人在抖音、微信平台发布诽谤、污蔑言论,给本人造成
·相关费用大概多少呢有位多好友跟我借了500元,我不在乎多少钱,请问律师需要做些什
·对方不同意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呢?
·岗位调整和工作变更有什么区别
·201510月9日,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自称单身名叫李**的一个男人 
·去政府拟修建工路与我签定房屋拆迁合同,现在路因其他钉子户修不下去,现在政府毁约与
·我是一名导游,给一家旅行社带团被拖欠团65元一个月也没给,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旅行社与导游之

■ 相关内容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特别是支付工人工资。当然,及时发放工程款才能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而且发放了工程款,会写一份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防止发生纠纷。那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不拖......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法律对试用期内的要求并不是太严格,在此阶段,劳动者要是想要辞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损害单位的利益,要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


·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人生损害就是属于工伤的情形之一。在劳动者出现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只有完成工伤鉴定后,才能进行相关的工伤理赔,那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最简短的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详细地列出关于劳动关系的所有内容,还规定了数个必须写进合同的条款,所以一般劳动合同篇幅都很长。但是对于一些规模很小的公司和单位来说,冗长的劳动合同并不实用。下面我们为您准备了一篇最简短的劳动合同范本。一、最简短的劳动合同范本甲方(用人......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
      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发票使用的管理办法有什么?在进行土方工程施工时,往往需要开相应的发票,那么,土方工程开什么发票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因为土方工程本身的性质原因,应当到主管地税申请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发票使用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会为您解答。一、......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怎么样处理?
      一些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一旦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表现为:一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措,贻误抢救救伤员的时机,加剧了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词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

·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可延期吗
      我国制定的任何法律都是面向绝大多数的情况的,也就是说,法律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我们就拿工伤认定这种事情来说,可能员工本人因为不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在向社保局提交材料的时候,才发现这件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估计本人也......

·继承事实抚养关系被扶养人的遗产
      一、事实抚养关系继承的相关规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可见,养......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哪些一、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一)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补偿费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表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合同履行主要指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当然,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也就自然的拥有了法律效力,不过合同效力也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合同履......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您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并进行散布,以此来贬损他人人格,或者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此行为达成一定的条件,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罚。诽谤可以是个人对个人,也可以是个人对公司等等,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诽谤......

·投标书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投标书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      (公章)年  月  日二、投标书格式投 标 书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网络贷款,一直还款良好,昨天过节就忙忘了,今天打电话辱骂加上侵犯我个人隐私,挨个给我家人朋友打电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报警处理
·没有抓到我们的现场 这可以算*博吗
·我加盟连锁熟食店后学到的菜品技术与总公司网站上展
·在酒店吃饭,因地滑受伤,酒店应负多少责任
·你好,我想咨询被00可以立案吗,能不能找到那 电话关机san
·家庭财产可以公证的机关都有啥地方?
·感情纠纷离婚不成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怎么办
·借钱不还,怎么搞
·被别有用心之人在抖音、微信平台发布诽谤、污蔑言论,给本人造成
·相关费用大概多少呢有位多好友跟我借了500元,我不在乎多少钱,请问律师需要做些什
·对方不同意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呢?
·岗位调整和工作变更有什么区别
·201510月9日,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自称单身名叫李**的一个男人 
·去政府拟修建工路与我签定房屋拆迁合同,现在路因其他钉子户修不下去,现在政府毁约与
·我是一名导游,给一家旅行社带团被拖欠团65元一个月也没给,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旅行社与导游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