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肯定是会在人生的档案当中留下刑事案件的犯罪底案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基本上都知道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会对自己以后找工作和其他各方面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更不用说是一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相信比较关心的...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肯定是会在人生的档案当中留下刑事案件的犯罪底案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基本上都知道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会对自己以后找工作和其他各方面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更不用说是一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员,相信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关于醉驾如何才没有案底?一、关于醉驾如何才没有案底?刑事底案任何人都没办法消除。如果醉驾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就不会留下案底,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所留下的档案记录。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装档管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而言不受影响。二、醉驾的处罚措施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驾被拘役会留案底。拘役就是刑期比较短而已,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性质一样的,只是刑期长短不一,导致叫法不一而已。三、醉驾从轻处理的规定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只要醉驾已经构成了既定事实,那么是绝对会留有刑事犯罪立案的,这种刑事犯罪的底案会伴随一生。不过对于普通公民来说,醉驾的刑事底案并没有多么严重的影响,只不过对于公务员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人来说,留有一个醉驾的刑事立案影响非常严重。



我国公民只要是被司法机关机关依法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定罪以后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商品房车位退款问题
·中介收到定金后我想取消交易,算不算违约
·今年416由于房屋租赁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向房东告
·请问你卖品牌尾货算不算卖高仿属不属于违法
·胆囊炎挂水,期间出现不适多次叫医生,医生不来,最后病人猝死
·我不是被关家属我想给里面的他写信请问他能不能收到?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遗产继承,我父亲去年心脏病突发去世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银行聘用制员工可以申请休探亲假么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我和对象经常吵架,然后他把我赶出来了我就回家了,现在想离婚我现在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们在员村二横路昌乐新街市场改造工程、现在余款收不回、今天过
·孩子抚养权争议,双方都想要孩子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
·自家土地囗头让他人种植多年,想收回,对方不同意,
·车辆事故驾驶员死车主买的驾乘险应当归谁?

■ 相关内容
·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通常情况下对主犯的处罚,也就是按照《刑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只不过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最终的量刑。那么您知道对于聚众斗殴主犯应该判多久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


·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
      近几年我国对醉驾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节假日,那么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危险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危险驾罪自然是会受到处罚的,对于处罚的规定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请继续阅读。一、危险驾驶罪一般处罚的规定1、......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处罚
      一般情况下,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所做出的任何一项决定我国公民都必须积极的进行配合。司法机关人员在针对一些财产进行动压和查封以后,在没有经过法院的允许下,任何人员都不是不允许私自进行处理的,我国执法机关人员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处置冻结......


·涉嫌组织卖淫罪判多久
      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有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那么多半就会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犯罪。此时,按照规定就要对行为人即这里的组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涉嫌组织卖淫罪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


·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工作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失,严重者会导致工作者残疾甚至死亡,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有时候在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会出现反悔的情况,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撤销,那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资条,这就是记账凭证,也是法律的要求。那么,在实践中,您知道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吗?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弄丢了,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

·公司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入职手续办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工作流程、时间精力等问题而忽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等多种原因,造成一些不良后果,比如说,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甚至可能会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到公司入职需要哪些资料?1、个人信息登记表:......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一、建筑工程质......

·在我国,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可行?
      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结婚变得越来越简单。因此,各种问题都会在婚后凸显出来。而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婚姻被宣告无效。那么,在我国,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可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在我国,被宣告婚姻无效上诉是否可行......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但是不是专业的人士对于验收的标准都不太清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

·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
      诽谤罪是比造谣、污蔑还要更加严重的伤害他人名誉和心理的行为,所以我国刑法将其列入处罚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进行诽谤行为的不仅仅是成年人,有时未成年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诽谤。那么,未成年造谣诽谤罪会不会受到处罚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诽谤......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条件如下所述。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受法律约束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受法律约束吗一、购房广告纠纷日益增加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但由于近年来,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在事后却不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商品房车位退款问题
·中介收到定金后我想取消交易,算不算违约
·今年416由于房屋租赁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向房东告
·请问你卖品牌尾货算不算卖高仿属不属于违法
·胆囊炎挂水,期间出现不适多次叫医生,医生不来,最后病人猝死
·我不是被关家属我想给里面的他写信请问他能不能收到?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遗产继承,我父亲去年心脏病突发去世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银行聘用制员工可以申请休探亲假么
·民事纠纷,我在单位与老员工发生争吵老员工出手打了我并把我的两颗门牙打掉了我也还击
·我和对象经常吵架,然后他把我赶出来了我就回家了,现在想离婚我现在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们在员村二横路昌乐新街市场改造工程、现在余款收不回、今天过
·孩子抚养权争议,双方都想要孩子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
·自家土地囗头让他人种植多年,想收回,对方不同意,
·车辆事故驾驶员死车主买的驾乘险应当归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