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讨债兵法>>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
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妻子需要承担;反之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承担。并且在上文中为您分析了怎么承担婚内债务的两种情形。相信您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很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准备领结婚证,女方家不给副口本
·土地征用补偿款违规分配
·堂哥车被法院没收,现在进行拍卖,他叫我去法院买出来,然后户头上在他儿子身上为什么
·叶律师好,如果一对夫妻小张(男)和小王(女)没有结婚证,但事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醉驾拘役女朋友可以探视吗
·500网贷,客服答应我050的到手钱把账单取消了,但是他没取消,还需要我60的款项。我需
·法院有结案率这一说法吗?
·请问在学校老师没收手机算是抢劫吗?
·九几我亲生父亲死了,后来我母亲带我和我哥一起改嫁到同一个村委管理的地方我们现在应
·失业保险,外省城镇户口辞职有领吗
·右足拇趾粉碎性骨折,第一跖骨骨折
·我妈52岁超工伤保险纪,但仍在工厂上班,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理应按工伤处
·你好焦律师我经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的
·你好,我在网上借钱1500元钱,到000元,一个星期要510元,这是高利贷吗
·如果真的是要告的话,我可以赢么

■ 相关内容
·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怎么处理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大事,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慎重考虑,想清楚之后再决定。而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此时如果有债务,那么就需要对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
      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债务人不按照事前约定归还钱款那债务人就违约了,这时候债权人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嘛?为您解答。一、债权人不能私自变卖债务人资产债权......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债权人造成了一些损失。那么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企业破产问题再次公布司法解释,明确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  这份名为《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处置。纳入国家兼并破......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人之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有债权人和债......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

·出借人借款如何防范风险?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还应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现实际居住地址(尽量详细至......

·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被抚养的权利的。据此,在父母分开之后就可以要求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是出现在建筑行业,是指施工单位和专门招聘工人的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这类合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讲相对要陌生一些,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将详细为您讲解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

·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

·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家庭破裂,......

 
南京讨债兵法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准备领结婚证,女方家不给副口本
·土地征用补偿款违规分配
·堂哥车被法院没收,现在进行拍卖,他叫我去法院买出来,然后户头上在他儿子身上为什么
·叶律师好,如果一对夫妻小张(男)和小王(女)没有结婚证,但事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醉驾拘役女朋友可以探视吗
·500网贷,客服答应我050的到手钱把账单取消了,但是他没取消,还需要我60的款项。我需
·法院有结案率这一说法吗?
·请问在学校老师没收手机算是抢劫吗?
·九几我亲生父亲死了,后来我母亲带我和我哥一起改嫁到同一个村委管理的地方我们现在应
·失业保险,外省城镇户口辞职有领吗
·右足拇趾粉碎性骨折,第一跖骨骨折
·我妈52岁超工伤保险纪,但仍在工厂上班,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理应按工伤处
·你好焦律师我经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的
·你好,我在网上借钱1500元钱,到000元,一个星期要510元,这是高利贷吗
·如果真的是要告的话,我可以赢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