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请求人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抵押等保全措施的,海事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准许并通知船舶登记机关协助执行。 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仅申请对船舶采取限制处分、抵押的保全措施,该措施不同于海诉法规定的船舶扣押,法院可以依据民诉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裁定准许并通知船舶登记机关协助执行。此类财产保全措施不影响船舶扣押,对于已经采取限制处分、抵押等保全措施的船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仍可扣押,在先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可以参加船舶扣押拍卖后的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按照海事请求的性质确定受偿顺序。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款仅明确提到了限制处分或者抵押这两种保全措施,将征求意见稿中的限制船舶光船租赁删除了,此处的“等保全措施”到底还包括哪些保全方法和措施,是否可以包括限制船舶光租,司法实践中可能会产生争议南京律师网。我们认为船舶光租后,可能会因为光租人的债务而被扣押、拍卖,风险增大,应允许当事人申请限制船舶光租,且在最高院公布的扣押船舶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文书样式中,就把不予办理光船租赁手续作为协助执行事项之一。。2022-12-14 20:41:01 延伸阅读: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如果挂靠经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港航设施设备、桥梁、第三方船舶、人员等损害,海事部门在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时,通常是依据登记来记载事故船舶的权属情况并作出责任认定和划分。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挂靠企业通常会追加挂靠......·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 登记部门:海事局(小型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船舶) 法律依据:《海商法》第12条《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第20-24条《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4条 办理流程及材料:对20吨以上(20吨以下的参照办理)的船舶设定抵押......·船舶挂靠企业有刑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船舶挂靠经营的责任是由实际控制的挂靠人承担,与挂靠企业以及他们负责人等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实,在我国刑法中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不少,而在这些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中,与船舶经营主要是运输相关......·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包括:(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3)船舶的建造、买卖...... ·外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海运提单的作用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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