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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灌南县人民法院:
· 电话:0518-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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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受理首案
   赣榆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孙某诉赣榆区水利局不服强制扣押财产决定一案,在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正式立案,该案是法庭设立以来受理的第一案.
  原告孙某诉称,2017年9月,其雇佣仲某驾驶挖掘机在赣榆区龙王河金山前沙场修路,完工后,被赣榆区水利局综合执法大队拦下并将挖掘机扣押.。原告认为赣榆区水利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缺乏事实依据,请求.撤销赣榆区水利局作出的扣押通知书,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该案从赣榆区人民法院联系转送材料时起,到案件能否受理、材料是否齐全,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指导.。下一步,环资巡回法庭法官将前往赣榆区,就案件的审理进行统筹安排。据悉,该案将于3月下旬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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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灌南县人民法院:·电话:0518-12368·电话:0518-12368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受理首案赣榆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孙某诉赣榆区水利局不服强制扣押财产决定一案,在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正式立案,该案是法庭设立以来受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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