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关押期限都是多长?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搬迁,新地址:南京市公安局江北公安基地1期(南京市浦口区150乡道江星桥线交叉口西南400米)
联系电话:025-84425357,84425354
邮政编码:210000

南京市公安局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原地址在南京市石杨路26号.。

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协调合作,于所内共同建立了图书流通服务点www.njlawyer.cn
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共同签订了流通服务点共建协议书,并为流通服务点揭牌南京律师网。本次金陵图书馆向所方提供了包含心理、历史、人文、法律等方面的图书共1000册并将定期更换。双方领导共同表示,在所内建立图书流通服务点,使看守所真正成为在押人员学.知识的园地,有利于引导在押人员多读书、读好书,帮助其更好地提升文化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南京律师网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关押期限都是多长呢?
看守所并不是决定拘留的机关,而是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拘留所里关押期限最长为15天,具体视情节而定南京律师网。看守所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但是在拘留期限结束后对于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然需要继续关押在看守所等待公诉、审判等,所以在看守所里有关押几天就释放的也有关押几年依然还在里面的。
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旧在看守所羁押。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下,然后判决后送往监狱服刑。当然,根据案情不同,也有例外情形南京律师网

拘留所和看守所是否可以会见家属。
拘留所的管理相对宽松,被关人员可以随时会见家属。但是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则不能会见家属,只有办案机关人员和辩护律师才能会见在押人员,所以一旦进了看守所就基本与外界隔绝,气氛是很压抑的,有些人在会见律师时痛哭流涕不惜卖房、卖车、卖地也要把出来南京律师网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取保候审规定:
取保候审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必在看守所,但是必须要随时可以随叫随到,并且还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可能还需要出具相关的保证。取保候审也是一种比较合理的为看守所节省时间和精力的司法措施。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上一篇:江苏省所有监狱地址、电话汇总表
下一篇: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公安机关是否需要向受害者通报案件进展?或者受害者又如何知道案件进展?假如,...

  •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以,是否合理."w990mamt20...

  • ·我宅基被对方占用还用砖给我堵住我能扒吗?扒了是违法的吗?
      我宅基被对方占用还用砖给我堵住我能扒吗?扒了是违法的吗?...

  • ·我想请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怎么收费
      我想请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怎么收费...

  • ·法院在立案庭给当事人配偶送达文书,其配偶拒收,法院拍照后,按已经送达处理合法吗?
      法院在立案庭给当事人配偶送达文书,其配偶拒收,法院拍照后,按已经送达处理,合法吗...

  • ·罗律师您好,想咨询下民间借贷问题。大学同学一直用谎言欺骗,借
      罗律师您好,想咨询下民间借贷问题。大学同学一直用谎言欺骗,借了我们共20几万,现在还不上。他自己说肯定还,但是就是没钱还...

  • ·别人拿x去我家找事,把我父亲的头用x砍了,请问这个可以定他什么罪。该走什么法律乘
      别人拿x去我家找事,把我父亲的头用x砍了,请问这个可以定他什么罪。该走什么法律乘续...

  • ·离婚纠纷事由
      离婚 纠纷事由...




  • ·案件移交检察院多久能判
      一、案件移交检察院多久能判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

  •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

  • ·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 ·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
      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一、私募基金收入来源是什么? 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主要还是一些私营企业和富裕的个人;而在国外成熟市场条件...

  • ·在我国国庆节违章多久能查到
      在我国国庆节违章多久能查到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而且国庆节的休息时间和春节都是一样的,长达七天。并且其实每年国庆节的时候都属于一个车流...

  • ·哪些情况下精神病不用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精神病不用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

  • ·盗墓的量刑最高是多少?
      盗墓的量刑最高是多少?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是怎么确定的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是怎么确定的一、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是怎么确定的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区分局
    ·镇江高新区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