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南京律师代理的房屋侵占案件答辩状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李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今日的法庭审理,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事实清楚,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www.njlawyer.cn。根据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南京律师网。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原告是泗洪县嵩山南路西侧xxx室的产权所有人,被告从2015年下半年一直占据此房,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告知搬出,被告置之不理,给原告造成租金损失大约2万元(5000元/年x4),现有房产证原件和微信对话记录可以证明,原告请求判决让被告搬出房屋并赔偿原告租金损失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南京律师网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江苏DD律师事务所 律师
南京律师网

上一篇:南京律师代理保险诈骗案,申请取保成功
下一篇:南京律师成功办理合作建房合同申请解除案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导致脑部受伤缝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导致脑部受伤缝针,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 ·合同,我租凭了一个砖厂租凭期为5年
      我租凭了一个砖厂租凭期为5年,还有3年的租凭期租凭方要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吗。我们双方的违约金是20万,我可以不接受他的违约金不终止合同吗?...

  • ·你好靖律师!你们处理劳务纠纷是怎么收费的?
      你好靖律师!你们处理劳务纠纷是怎么收费的?....

  • ·李律师你好,我帮别人贷款一辆车,他是黑户,我们签的是租赁协议
      李律师你好,我帮别人贷款一辆车,他是黑户,我们签的是租赁协议,他每月付给钱我,我再还贷,2017年7月签的,可是到今年六月份他打电话给我说车...

  •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迁协议现在父亲想要能不能要回谢谢百忙之中的回答...

  •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部结清的话,按他们的利息应该千多,目前跟他们沟通协商...

  • ·如何让李某或王某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李某要将旧房子翻新,于是请来村里的个体工匠王某,商定:扒旧房3000元,建新房10000元,房屋建成之日给付报酬.然后王某就召集手下经常一起...

  • ·在手机店分期付款手机,手续办好了,他说没货了,咋办
      在手机店分期付款手机,手续办好了,他说没货了,咋办...




  • ·诈骗案检察院批捕多久判决?
      诈骗案检察院批捕多久判决?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

  •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税收缴纳的种类内容有哪些?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

  •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 交强险 全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中死亡 交强险 全额赔偿吗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中死亡交强险是不用全额赔偿,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

  • ·期待利益的赔偿怎么计算
      期待利益的赔偿怎么计算 一、期待利益的概念 期待利益,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排除履行利益即...

  •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1、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3个月。在截至日期3个月内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

  • ·(一)、报案。发生后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

  •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一、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

  •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现在我们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的快的,所以说各地区难免会有征地方面的现象发生,对于征地我们您都知道肯定是...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区分局
    ·上海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