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律师快报

工程机械分期销售合同拖欠货款案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南京某某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被告一:耿某,男,汉族
被告二:耿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货款131030元;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利息5590.61元(自2019年6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以上拖欠货款逾期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5590.61元);
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2000元、保全费用1000元;
4、 被告二对上诉款项139620.61元承担连带责任;
5、 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9月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工程机械分期销售合同,约定被告一购买原告EZ17设备一台,设备价格为200000元,原告于2018年9月10日前向被告一交付约定设备,被告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首付30000元,剩余货款170000元于2018年10月24日按照欠款协议分期支付,最后一期至2020年3月20日全部付清www.njlawyer.cn。被告二为被告一合同履约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南京律师网
现原告已于合同约定交付设备,被告一签收后自2019年5月20日起未按还款协议支付货款,依照合同约定,被告一逾期15日支付货款,应在15日内一次性结清到期及未到期所有款项,故被告一尚欠原告货款131030元。原告一直向被告一催要货款及逾期利息,被告一一直拖延支付货款,不履行支付义务南京律师网。被告二作为担保人,应对被告一的违约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南京律师网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工程机械销售合同,拖欠货款偿还连带责任
下一篇:打斗被咬伤,赔偿医药费案件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你好,我现在正在取保候审中,敲诈勒索罪,一共三个人,其他两个人跑了,因为我们和对方打架的时候我在场
      你好,我现在正在取保候审中,敲诈勒索罪,一共三个人,其他两个人跑了,因为我们和对方打架的时候我在场...

  • ·之前父母在宜宾老家买的医保有社保卡农村信用社的卡,现在我在成都上班公司要买社保我需要重新办卡吗
      之前父母在宜宾老家买的医保有社保卡农村信用社的卡,现在我在成都上班公司要买社保我需要重新办卡吗...

  • ·开汽车门撞倒电动车,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
      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突然一个*开车门上车,这时车门正好撞到我的电动车,至使我的电动车失去控制,急速向路中央驶去,驶出几十...

  •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我工资4个月没发  怎么办...

  • ·这种事情法律支持吗?,我买了一个房子
      我买了一个房子,是期房,由于当时没有盖,让开发商和我签协议他不给签,说是等房子封顶后才签,可是在后来盖房子中我的位置有钉子户,现在首付都交完...

  • ·我购买村里的鱼塘,有一户村民没领钱签名。请问合法吗/span>
      我购买村里的鱼塘,有一户村民没领钱签名。请问合法吗/p>咨询编号887254|联系手机35***|广东-揭阳|2017-05-1110:49...

  • ·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原来是有家庭的,因为我出轨了,
      沈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原来是有家庭的,因为我出轨了,而且她还怀孕了,所以我和前妻离婚了,但是我真的不愿意和她在一起生活,她说小孩生下...

  • ·镇江丹阳市工商查档
      丹阳市委托工商查档如何收费...




  • ·按揭房不动产证加名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按揭房不动产证加名的操作流程是什么?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大片里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群训练有素的警察严密押解某个犯人,而另一边犯人的同伙也在密谋劫夺。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往往紧张...

  • ·嘉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什么
      嘉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权主要是针对农业用地的,实际上我国所有农村的基本农田都是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给本村村民的。按照...

  • ·单位非法集资600万判几年
      单位非法集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

  • ·保密协议意思就是双方人员约定对一定的信息进行控制
      保密协议意思就是双方人员约定对一定的信息进行控制,不允许其他第三人知晓的约定。保密协议通常情况是用人的单位和职员签订的,让职员所接触的单位或...

  • ·诈骗承担刑事责任后能否再起诉?
      诈骗承担刑事责任后能否再起诉?诈骗不退陪,判刑后还可以再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中的民事责任...

  •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 ·在我国离婚后男方有抚养权吗
      相信离婚对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现实有时候总是比较残酷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有孩子的家庭,势必会对孩子的抚养...


  • 相关法律机构: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
    ·苏州市相城区律师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律师热线


     律师在线


    推荐内容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