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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答辩: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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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许某某,女,汉族,1984年xx月xx日出生,住南京市秦淮区xx号5幢xx室,联系电话:xxxwww.njlawyer.cn
被答辩人:张某,男,汉族,1986年1月23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xx号5幢xx室www.njlawyer.cn
对南京市秦淮区人民(2020)苏0104民初xx6号张某诉许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一、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经亲属介绍认识,自由交往一年后登记结婚www.njlawyer.cn。婚前包括结婚初期相处融洽,感情比较好.www.njlawyer.cn。
二、关于离婚原因,答辩人确认存在双方因琐事多次争吵的事实,但造成这一状况是有客观原因的:
首先,被答辩人因为工作原因,应酬比较多,并且经常出差,甚至被外派异地,工作上的这些原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的疏远长三角律师网
其次,女儿的出生,给双方带来了喜悦与自豪,同时也增加了双方的抚育责任和经济压力。事实上,双方的争吵经常是关于女儿的抚养教育及生活支出的。
但双方并无实质性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双方在今后生活中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信任,加强沟通,夫妻关系是可以得到改善的。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www.nj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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