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众所周知,在没有特殊的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关心女员工能不能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女职工哺乳期...

  众所周知,在没有特殊的情形发生时,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关心女员工能不能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是可以协议离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女职工在协议离职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由于女职工离职是协议离职,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的相关知识,首先女职工自愿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其次,女员工自己提出协议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您对于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您联系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原因小孩的爸不负责任,不赡养小孩
·村里借的钱,0了分利息还能给吗?
·工伤事故怎么处理,我是在机械厂上班时伤到左手
·农民工工资怎么要快诉?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法院对确认判决不予强制执行怎么办?
·2019年12月份提供货物给刘老板,价值2w多中间,付款50
·海州法院几号上班我想上别人家要钱但是我不知道海州法院几号上班
·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我父亲在单位砸伤,后来在中日治疗,现鉴定9级伤残,单位承认百分之百责任我想知道这
·本人外地人在宁波某新村买了一套集体产权的一套房子,拆迁时有补偿吗?在村里有购买合
·在职员工自行另开公司是否属录用未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员工?
·你好!请问双方离婚了,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小孩判在女方,现在女
·赡养费纠纷:原告在子女一个8岁一个16岁时抛弃家庭和别的女人
·离婚证真假查询,一朋友介绍离异的
·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啊,他有房 div clas

■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用工乱象,工程款也不按时发放,为了更好的约束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活动,发包方与承包方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对于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发包方:......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申请工伤认......


·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合同在日常生活当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这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负责,也是对产品安全质量的负责。在建筑工程当中更是如此,通过一纸合同可以说很好地维护了建筑工程当中的相关事宜。其中对于建筑工程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工程质量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受领迟延的法律定义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权存在。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3、须债务已达履行期。4、须债务人已经实行或提出履行。5、债权人不为或不能受领。6、债权人的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受领迟延具有以下几个......

·进出口业务如何投保?
      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OpenCover)。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1.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

·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法律规定指的是没有经过允许私自拥有枪支弹药等爆炸物的行为构成的犯罪行为,这种私自拥有这种危险物品的行为是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潜在性的威胁的,我国对于关于非法私藏弹药罪法律规定是非常的严格而且完善的,那么具体法规是指的哪些呢?《刑法》第一百二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纠纷一案之诉讼代理人。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

·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就如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是每对离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同,拥有的财产千差万别,离婚时应当提交的证据也会有所差别。那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刑法的了解,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不会犯罪,这不仅是防患于未然......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那到底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离婚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一、弱电工程承包合同1、施工责任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起诉离婚,原因小孩的爸不负责任,不赡养小孩
·村里借的钱,0了分利息还能给吗?
·工伤事故怎么处理,我是在机械厂上班时伤到左手
·农民工工资怎么要快诉?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法院对确认判决不予强制执行怎么办?
·2019年12月份提供货物给刘老板,价值2w多中间,付款50
·海州法院几号上班我想上别人家要钱但是我不知道海州法院几号上班
·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我父亲在单位砸伤,后来在中日治疗,现鉴定9级伤残,单位承认百分之百责任我想知道这
·本人外地人在宁波某新村买了一套集体产权的一套房子,拆迁时有补偿吗?在村里有购买合
·在职员工自行另开公司是否属录用未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员工?
·你好!请问双方离婚了,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小孩判在女方,现在女
·赡养费纠纷:原告在子女一个8岁一个16岁时抛弃家庭和别的女人
·离婚证真假查询,一朋友介绍离异的
·欠债人跑了,怎么办啊,他有房 div clas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