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支付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支付吗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呢?如果需要,这个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

  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呢?如果需要,这个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现实中,要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的话,此时一般是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而具体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该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支付吗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算是按住院日期算,还是按出院日期算?
·打架,群打架,被抓进看守所了,
·开汽车门撞倒电动车,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
·二胎问题,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我想要拘留所电话
·17??9日朋友向我借了元微信转账给?分钟就收取了可是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总说没钱
·我想请你帮我申诉一件故意伤害案,是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我老公
·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起诉医院???
·有个遗产案打两年了现代理律师提退出(违约)您能接棒吗?
·没钱就不用还债吗?讨债,各位专业律师
·商用门面转让疑难,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
·十名指折了能办残疾证
·单位破产已买断工龄,自己想续保,应该提供什么手续?
·农村在乡里的街上买旧房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
·非法侵入住宅并损坏大门及灶头

■ 相关内容
·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广州收购倒闭工厂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册资本问题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需要裁减员工,这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意见不同,需要裁决......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一、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随着经济的起伏,不少公司因为负债而倒闭。您可能平常不怎么了解公司的破产清算的过程,所以对于一个公司的破产清算时间没有一个具体的把握。那么,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破产......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在进行贷款的时候,对于借款人的审核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进行申请贷款。那么,在校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是否可行呢?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在校大学生无......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在工作中,遇到一些用人单位出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那么,我们要依法去处理和协商这样的事情,了解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有怎样的了解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只要车辆上路就要缴纳交强险,这是强制车主缴纳的一个险种,保证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能得到相应赔偿。那么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可能很多司机朋友都不大清楚这个问题,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交通事故不......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处理都是协商解决,交警也是极力支持您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很多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去打官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们发现只有在家庭里面有尚未成年的小孩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父母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到底对抚养权是怎么处理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既包括外国......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任何类型的工程都是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的,为了确保质量标准,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鉴定办法。公路工程也不例外,国家对于工程工程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明确了鉴定的途径和依据,对于合格的标准进行的明确,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具体的鉴定......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算是按住院日期算,还是按出院日期算?
·打架,群打架,被抓进看守所了,
·开汽车门撞倒电动车,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
·二胎问题,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我想要拘留所电话
·17??9日朋友向我借了元微信转账给?分钟就收取了可是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总说没钱
·我想请你帮我申诉一件故意伤害案,是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我老公
·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起诉医院???
·有个遗产案打两年了现代理律师提退出(违约)您能接棒吗?
·没钱就不用还债吗?讨债,各位专业律师
·商用门面转让疑难,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
·十名指折了能办残疾证
·单位破产已买断工龄,自己想续保,应该提供什么手续?
·农村在乡里的街上买旧房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请问被诈骗3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
·非法侵入住宅并损坏大门及灶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