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含义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2、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
工程本身工程本身是指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履行合同而实施的全部工程。包括:预备工程,如上方、水准测量;临时工程,如引水、保护堤;全部存放于工地,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
施工用设施和设备施工用设施和设备包括活动房、存料库、配料棚、搅拌站、脚手架,水电供应及其他类似设施。
施工机具施工机具包括大型陆上运输和施工机械、吊车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工地用车辆,不管这些机具属承包商所有还是其租赁物资。
场地清理费这是指在发生灾害事故后场地上产生了大量的残砾,为清理工地现场而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
第三者责任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予除外(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这是指不在承保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或财产。
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危险与损害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几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
1、火灾、爆炸、雷击、飞机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
2、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3、一般性盗窃和抢劫;
4、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
四、其他意外事件。
建筑材料在工地范围内的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和破坏,以及施工设备和机具在装卸时发生的损失等亦可纳人工程险的承保范围。
这些就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分析,您要注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生效时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主要是为了保障广大建筑工作者的人身利益。以后在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时一定要看清公司是否为正规公司,否则没有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话,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很难得到保证。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技校教师的退休工资比不上一个工人工
·
抵押消费贷款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
清算基准日,清算组成立之日
·
你好!请问双方离婚了,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小孩判在女方,现在女
·
离婚案中子女的判决,孩子多大可以自己决定跟随父母哪一方?
·
交通事故,我的车借给别人了
·
拖欠工资问题
·
本人找一装卸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药费由我出吗?
·
我定金交了,但对方未履行合约,这房产权属于谁
·
小孩在幼儿圆受伤怎么办?
·
因无证驾驶和严重、洒驾,要判刑吗?
·
我们这儿的老板,我们干4天的功,然后公休天,旷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后结工资的话,他们把休
·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公司年前解雇我,律师您好
·
房屋住宅基金,我想问问头段时间国家提倡的私房一次性缴纳的住宅基金和街道要求缴纳的
·
我儿子在里面关了一年了,又没有放人又没判。个,我们也不能探望
■ 相关内容
·
上下班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职员在因公受伤后,若职员与用认单位就各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发成一致,是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拿到鉴定结果后,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的。上下班受伤也属于工伤的一种类型,鉴定机构在受到因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鉴定请求时,需要按照上下班工伤鉴定标准从事鉴定工......
·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
·
现在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基本上都会要求员工入职的时候必须经过体
现在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基本上都会要求员工入职的时候必须经过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所以很多人都栽倒在了体检这一步上。现在很多国家都有相关禁止企业疾病就业歧视的规定,我国也明确了乙肝不得作为企业限制用工的条件。那么,血常规异常能入职吗?详情参考下文。一、血常......
·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建筑工程,都是需要公开的招标的。现实生活中,很少有直接将某个项目指定给某个公司,这样容易出现暗箱操作。为了公平,招标是有效的手段。商场上,虽然竞争激烈,但是,这就像是在河流中,不努力就会被水冲走。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
·
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要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那此时不仅不能对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同时也无法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护。实践中,合同无效的情况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的比较频繁,那此时当事人应该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怎样判断签的房屋租赁......
·
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
·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形式要求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实施许可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应当按照规定采用书面......
·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
公司债券最小面值是多少现代社会里面,人们的生活渐渐变好了,也有了多余的钱进行投资管理,大多数人会选择债券,股票以及基金进行投资。在债券中数公司债券的收益较大,一般在发行债券时会确定债券的面值。下面为您介绍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的相关内容。一、公司债券最小面值目前,......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什么是电力建设......
·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
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山西省征地经济作物补偿标准一、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
·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
北京医患律师怎么处理纠纷?一、律师建议的处理医患纠纷流程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2、需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同时......
·
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我们在收看一些法制节目的时候,在最后对犯罪人进行判决时,往往会听到判处多少多少年,缓期几年执行,并处罚金的判决书,一般来说,判处缓刑和罚金都是在一起的,那么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中有什么需要我们注意的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
·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厂厂长,现住××县××路××号。被申请人:B,男,××岁,×族,××省××市人,失业人员,现住××市××区××路××号。案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拖欠货款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偿还......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技校教师的退休工资比不上一个工人工
·
抵押消费贷款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
清算基准日,清算组成立之日
·
你好!请问双方离婚了,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小孩判在女方,现在女
·
离婚案中子女的判决,孩子多大可以自己决定跟随父母哪一方?
·
交通事故,我的车借给别人了
·
拖欠工资问题
·
本人找一装卸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药费由我出吗?
·
我定金交了,但对方未履行合约,这房产权属于谁
·
小孩在幼儿圆受伤怎么办?
·
因无证驾驶和严重、洒驾,要判刑吗?
·
我们这儿的老板,我们干4天的功,然后公休天,旷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后结工资的话,他们把休
·
父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公司年前解雇我,律师您好
·
房屋住宅基金,我想问问头段时间国家提倡的私房一次性缴纳的住宅基金和街道要求缴纳的
·
我儿子在里面关了一年了,又没有放人又没判。个,我们也不能探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