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工资福利>>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在发生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受伤职工不需要担心,公司应该保证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是此种停工留薪并不是一直持续,法律给了一个期限。停工留薪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得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日期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在员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应该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要去外地就医的,应该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此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对于工资不固定的员工而言,本人工资该如何定义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用偷拍照片威胁和骚扰是违法吗
·在一家游乐场充值了然后店面关门了,现在换老板了,招牌也换了,营业执照估计也注销了还查的到吗,要去哪
·本人在嘉鱼县畈湖工业园工作4年
·现在我想知道,交警大队说让我找造事者自己解决,但对方不接电话,拒绝面谈我该怎么办
·工伤八级的具体钱数,我是零九年十月出的工伤事故
· 中国罕见的一起离婚房纠纷案
·就是我买了个二手车,准备按揭,但是根据个人问题没有贷下来,他们就说我要交违约金我
·代建单位能否与供货商签订咨询合同收取咨询服务
·沈律师您好 我于2017年通过中介购买一套还没办理产证的二
·我在信用社欠款两万
·学信网账号用父母的身份证号注册会怎么样?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中级职称,退休后是自动解聘了吗?
·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给了别人有危害吗
·向4S店提供精品底价4S店开票协议
·质检系统检验机构如何归类
·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 相关内容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53条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


·特殊岗位加班费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叵肫,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的......


·周末单位必须要安排职工休息吗?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星期六、星期日并不必然为休......


·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吗?
      公司的内部规定中有很多以罚款作为处罚员工违纪的手段,如上班抽烟、开会迟到、接听电话不及时等。一次因为与客户多说了几句话,而耽误了开会,马先生便被公司以扣工资的方式罚款200元。面对诸多不合理的内部规定,合同期满后马先生便离开了公司,但心有不甘的他便委托律师提起劳动......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法院调解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能否再起诉?
      1、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的区别: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的调解程序中达成离婚协议经历的时间则比较长,手续也比较繁琐。二、民政局协议离婚成本较低,办理手续只需几十到百余元。而到法院离......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1.国际性(1)总体结构调整后,与FIDIC相一致。新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部分,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新版分三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

·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登记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簿,登记的主要内容有:一、专利权的授予;二、专利申请权的转移;三、专利权的转移;四、专利权的......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  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

·投标书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投标书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      (公章)年  月  日二、投标书格式投 标 书......

 
南京工资福利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用偷拍照片威胁和骚扰是违法吗
·在一家游乐场充值了然后店面关门了,现在换老板了,招牌也换了,营业执照估计也注销了还查的到吗,要去哪
·本人在嘉鱼县畈湖工业园工作4年
·现在我想知道,交警大队说让我找造事者自己解决,但对方不接电话,拒绝面谈我该怎么办
·工伤八级的具体钱数,我是零九年十月出的工伤事故
· 中国罕见的一起离婚房纠纷案
·就是我买了个二手车,准备按揭,但是根据个人问题没有贷下来,他们就说我要交违约金我
·代建单位能否与供货商签订咨询合同收取咨询服务
·沈律师您好 我于2017年通过中介购买一套还没办理产证的二
·我在信用社欠款两万
·学信网账号用父母的身份证号注册会怎么样?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中级职称,退休后是自动解聘了吗?
·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给了别人有危害吗
·向4S店提供精品底价4S店开票协议
·质检系统检验机构如何归类
·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