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劳动合同的条款需要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另一方就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关于劳动合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劳动合同的条款需要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另一方就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关于劳动合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劳动法对于违约金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从法律的角度说,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且与该劳动者订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及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负有保密义务而产生的竞业限制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外,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给劳动者设置违约金条款。而且即使在上述两种情形下,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法定的,不符合法定条件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此,当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离职遇到公司刁难时,您可以仔细阅读以下劳动法相关条款,一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在法定情况下有明确的规定,可供您参考。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廊坊入职的物流公司员工,已经入职两多了,公司因为多种原因已无法运营,现在公司要解雇我。请
·公司合伙人携款跑了怎么办
·诉讼时效,律师您好;我知道
·轻伤二级,现在到了法院,法院说对方,对我们这边鉴定有自疑
·在贷款公司贷款需要交手续费吗
·我就想主张自己的权利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借钱不还钱,同事用别人的手机注册的微信以及支付宝到处借钱,然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人在洗浴中心被抓判拘天,能不能把拘留改变成罚款呢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总公司是在外省
·舅舅舅妈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现在舅妈在外地,可以只有舅舅到场过户吗?
·偷电长达十,应该怎么处罚
·贩卖这样的盗版书 是否构成违法?
·问一下我男朋友能多久出来,.顺昌县拘留所
·买房付了首付,没办房贷,现在房地产要退我钱,他有权退我钱吗,我们没签任何合同

■ 相关内容
·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个地市也在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了自己的规定和方法。那么,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都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


·工伤鉴定书要2600是否合理
      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其实全国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制定的有大概的收费范围,所以员工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先熟悉一下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收费问题,这样自己心里首先有一个底才可以。就比如有些人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就遇到过工伤鉴定书要2600......


·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劳动关系,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为主,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怎么样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临时工的明确规定,而且临时工和正式员......


·临时工工资以及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临时工在中国还是占据很大一部分的群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临时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临时工也不知道怎么缴纳工资个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临时工工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一、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1、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

·全国劳动争议案件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劳动者
      全国劳动争议案件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劳动者知道在遇到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寻求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的也越来越多,那么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典型案件有哪些?我们为你解答。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一、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了伤者反悔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无论是令人胆战心惊的交通惨剧还是事故之后的各种赔偿问题,都人们热议的问题。交通事故后,肇事者经常会与伤者签订一份赔偿协议规定赔偿的问题。不过,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了伤者反悔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回答。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了伤者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08〕1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作......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出售商品房的基础,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合法拥......

·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变慢,国际经济市场也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对我国的企业生存环境有所影响。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环境下,工厂倒闭的情形也时刻都在发生,那么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呢?为您解答。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夫妻长时间分居好吗?
      男女双方结婚后,本应该一起生活,共同经营家庭。可是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夫妻分居的情况,这里面也有很多原因。一些人认为分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是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而不得已的选择。的确,短期分居影响不大,但是长期分居就不好说了。那么夫妻长时间分居好吗?针对分居这个社会......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还要看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切勿因为房屋的价格便宜,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抚顺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哪些?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您好,我是廊坊入职的物流公司员工,已经入职两多了,公司因为多种原因已无法运营,现在公司要解雇我。请
·公司合伙人携款跑了怎么办
·诉讼时效,律师您好;我知道
·轻伤二级,现在到了法院,法院说对方,对我们这边鉴定有自疑
·在贷款公司贷款需要交手续费吗
·我就想主张自己的权利
·家庭婚姻问题该怎么办
·借钱不还钱,同事用别人的手机注册的微信以及支付宝到处借钱,然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人在洗浴中心被抓判拘天,能不能把拘留改变成罚款呢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总公司是在外省
·舅舅舅妈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现在舅妈在外地,可以只有舅舅到场过户吗?
·偷电长达十,应该怎么处罚
·贩卖这样的盗版书 是否构成违法?
·问一下我男朋友能多久出来,.顺昌县拘留所
·买房付了首付,没办房贷,现在房地产要退我钱,他有权退我钱吗,我们没签任何合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