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
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现代社会,找到一份好工作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十分的重要,在进入职场之后,需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关联公司,那么,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这个问题以...

  现代社会,找到一份好工作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十分的重要,在进入职场之后,需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关联公司,那么,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一、涉及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
?第一,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主要类型及存在问题。关联公司劳动关系主要三种类型:一是借调,二是异地工作,三是从事促销工作。从实质上看,关联公司劳动关系就是建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分离问题。实践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企业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二是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三是部分企业恶意规避法律责任。四是劳动争议风险较大,劳动者权益维护容易落空,同时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起诉时涉及到劳动争议管辖地不同的问题。第二,第三人的追加。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裁审机构应将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依职权追加为第三人,并可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考虑:一是便于查清事实。二是尊重劳动者的选择,将有经济实力的用人单位追加进来,便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借鉴《公司法》中“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即“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要以劳动者利益价值取向为落脚点。第三,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关于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裁审机构也可以依职权查明,在用人单位无法充分证明、裁审机构也无法查明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不利后果。第四,劳动合同是否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首要标准。《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劳动合同亦是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在劳动合同与其他证据证明力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应具有优先证明力。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首要证据,但应与实际用工事实相结合,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在关联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劳动者确实先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又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如借调就属于此种情形,该种情况应依劳动合同来认定劳动关系。二是关联关系能够成立,但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工作过或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时间相隔很近,应按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来确认。三是无法证明或查明关联关系存在,应按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来确认。二、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从上述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推出劳动关系认定的两个关键环节:一是是否具有人身隶属关系,从国内外劳动关系立法看,这是劳动关系认定的最重要标准。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这也是区别假外包真派遣的标准。首先需要明白的是,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看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是否有人身的隶属关系,其次,就是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员工进行了管理等。如果您对于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关联公司劳动关系认定是怎样进行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遇到工伤怎么办,遇到工伤怎么办?
·我儿子在常州犯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于12月5号1时被抓,现
·我本人的银行卡因为给父母钱方便存放于父母出,2019年4月,
·抢劫,你没有责任,你没有责任。到公安报案即可。需要帮助就联
·他原单位是否应该解决住房问题
·你好,请问有过一次吸食麻古被拘留过,驾驶证现在还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现在一次扣12分,还可以参加理论
·在村民换届选举中叔伯兄弟也就是堂兄堂弟有一个是村支书另一个还可以报名竞选村主任s
·车辆发生碰撞.致使肋骨一根骨折
·关于实习生年终奖的疑虑?
·张律师你好:如果请你到富顺县法院做辩护费用多少?
·跟朋友买房一起供房贷,她的名,分手后说好给钱,现在不认账,当
·是否有责任,我家孩子有先心病一直都是在**医院就诊已经四年了
·外籍人员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刑事案件律师私自加收律师费,能不能要回来
·交通事故,对方逆行骑电动车把我撞倒,可是后面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拒不赔偿,怎
·一个家伙欠了我三万块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是否可以起诉它

■ 相关内容
·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在我们的工作经历中,很多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说很多时候我们可能只是临时工,那么关于临时工,它的性质是怎样的呢?由于不同的劳动关系对应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所以以下就是关于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做出的解答。一、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一、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破产,影响最大的就是员工。很多员工因此会被遣散,导致下岗待业。按照规定,因公司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反规定遣散员工的......


·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您的日常生活工作期间,难免会生病受伤,虽然您都不希望这个情况的发生,但是当我们遇到此类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相信您看完本文会对自己目前的情况有了一个清楚的定位。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工资怎么算?......


·司法鉴定工伤十级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伤鉴定鉴定标准作为工伤认定中重要的法律依据,在进行各项民事或刑事相关法律事件的工伤认定中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不能轻易更改也不能随便认定,其鉴定标准是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参考的。那么,司法鉴定工伤十级标准到底是怎么划分的,相关的内容又是什么?律师我们给你答案。一......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新型用益物权。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

·妨碍作证罪的立案标准
      1、妨碍作证罪的立案标准妨碍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被告人杨某在某区秀水市场地下三层一仓库内等地,存放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公安人员从其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共计8425个,货值金额为人民币76......

·监视居住决定书该如何写?
      监视居住决定书该如何写?我们知道,犯罪嫌疑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公安机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如果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就需要制作监视居住的决定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监视居住的决定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监视居住决定书该如何写_____......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一、并购基金的含义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股权后,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业务、管理整合和重组改造,待其盈利提升后......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医生索取和非......

·行纪合同与委托活动的特征与区别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但两者除有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共同特征  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3、《合同法》第四百二......

·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遇到工伤怎么办,遇到工伤怎么办?
·我儿子在常州犯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于12月5号1时被抓,现
·我本人的银行卡因为给父母钱方便存放于父母出,2019年4月,
·抢劫,你没有责任,你没有责任。到公安报案即可。需要帮助就联
·他原单位是否应该解决住房问题
·你好,请问有过一次吸食麻古被拘留过,驾驶证现在还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现在一次扣12分,还可以参加理论
·在村民换届选举中叔伯兄弟也就是堂兄堂弟有一个是村支书另一个还可以报名竞选村主任s
·车辆发生碰撞.致使肋骨一根骨折
·关于实习生年终奖的疑虑?
·张律师你好:如果请你到富顺县法院做辩护费用多少?
·跟朋友买房一起供房贷,她的名,分手后说好给钱,现在不认账,当
·是否有责任,我家孩子有先心病一直都是在**医院就诊已经四年了
·外籍人员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刑事案件律师私自加收律师费,能不能要回来
·交通事故,对方逆行骑电动车把我撞倒,可是后面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拒不赔偿,怎
·一个家伙欠了我三万块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是否可以起诉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