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首页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法律顾问
私人律师
法律知识
成功案例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大
中
小
]
摘要: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众所周知,在我国,一般上班族领的都是根据合同契约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有些是纯固定工资,有些是底薪加提成。然而,除了工薪阶层之外,对于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的公司发放情况,您一定非常感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一、公司法...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众所周知,在我国,一般上班族领的都是根据合同契约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有些是纯固定工资,有些是底薪加提成。然而,除了工薪阶层之外,对于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的公司发放情况,您一定非常感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一、公司法人的工资发放方式
1、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工资是在税前扣除。
2、一般公司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发放的工资都是税后的工资。
二、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三、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参照上文,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公司法人的工资发放跟一般员工的方式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本站站,上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事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问答
·
您看可以怎么样来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
营业执照可以迁移到外省去
·
工资待遇怎么算,我是电焊工因工作需要被氧气瓶砸伤了右手手掌里骨裂纹休息一月还没好
·
离婚案,我提起诉讼离婚已五个月了
·
工作个多月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
父亲生前有贷款现在人已去世十多退耕还林被扣
·
你好 请问我八月份辞职九月份原单位又给我买了五这钱应该由我出吗
·
我这里有个案例,想请教一下!我一个朋友向我接钱,可我是第一次和他接触,对于他的真
·
新房只交首付 如果起诉离婚 算共同赠与孩子的吗
·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
学籍修改,我的现在的学籍状态是保留学籍
·
你好请问一下公安局里有没有狱医
·
如果是工伤是不是在一个月之内有效?
·
请问诉讼费多少钱
·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
初中的孩子15岁,在学校被同学用剪xx插了一个洞。报警了,这个
■ 相关内容
·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义就是从更广泛的方面来阐述,狭义也就是从一个方面来谈。工程质量这一概念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将针对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与赔偿是怎样的?
在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都是广大劳动者所关注的,比如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有个别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因而不给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无理由及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类似案件,目前仍时有发生。下面,我们来为您介......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以下是为您总结梳理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的相关内容。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
·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一、工厂倒闭后员工的工资怎么结算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装饰装修几乎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的一项服务,和我们息息相关。近几年,装饰装修公司迅速发展,遍地开花。但是各司水平良莠不齐,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不一,行业门道深,在选择时需要仔细甄选。其实,建筑装饰行业有自己的行业法规,下面我们就谈......
·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
·
商业秘密与专利的选择
企业应制定合理科学的商业秘密战略,如何选择商业秘密形式,还是专利形式?商业秘密与专利的方式选择商业秘密和专利这两种知识产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二者的不同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权利客体不同。商业秘密根据客体的不同,有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类;专利的客体......
·
贷款时需要将土地使用证放在银行吗?
贷款时需要将土地使用证放在银行吗?土地是归属于国家的,然后作为具有使用这块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证就保障了这个权利。但是把土地使用证给了银行,那么对于我们所属土地的房屋有何影响呢,那么这就是属于法律上的问题了,有的时候没钱就要融资那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时需要将土地......
·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齐大山镇(判甲炉村、桃山村)、千山镇(忠新堡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
支付宝借条是什么?
支付宝借条是什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一、什么是支付宝借条支付宝”借钱“功能,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提醒还款,免去朋友间“催还钱”的尴尬。现在,当朋友开口借钱时,可以用支付宝新上线的“借条”功能,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
·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一)概述反诉是法律给予民事案件被告的一种权利。民事反诉应当以本诉为基础,一是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二是反诉必须以达到和本诉互相抵消为目的。也就是说,被告提起反诉的诉讼和诉讼理由与本诉产生于同一......
·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一、购买假币罪的呈......
·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
·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对劳动者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实践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是用......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号
最新咨询
·
您看可以怎么样来赔偿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
营业执照可以迁移到外省去
·
工资待遇怎么算,我是电焊工因工作需要被氧气瓶砸伤了右手手掌里骨裂纹休息一月还没好
·
离婚案,我提起诉讼离婚已五个月了
·
工作个多月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
父亲生前有贷款现在人已去世十多退耕还林被扣
·
你好 请问我八月份辞职九月份原单位又给我买了五这钱应该由我出吗
·
我这里有个案例,想请教一下!我一个朋友向我接钱,可我是第一次和他接触,对于他的真
·
新房只交首付 如果起诉离婚 算共同赠与孩子的吗
·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
学籍修改,我的现在的学籍状态是保留学籍
·
你好请问一下公安局里有没有狱医
·
如果是工伤是不是在一个月之内有效?
·
请问诉讼费多少钱
·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
初中的孩子15岁,在学校被同学用剪xx插了一个洞。报警了,这个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