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随着近年来环境温度的上升,各地相关国家机关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以及未发放的惩罚性规定。不少职员反映,由于不知道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故而不知道企业单位是否是按照既定的规范发放的高温费,也无法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

  随着近年来环境温度的上升,各地相关国家机关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以及未发放的惩罚性规定。不少职员反映,由于不知道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故而不知道企业单位是否是按照既定的规范发放的高温费,也无法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二、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三、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

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那些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是需要发放高温费的,并且高温费属于职员工资的一部分,故而若达到当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之后,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在景区摔成股骨颈骨折,景区应负责吗
·你好请问我想寄点生活费给我堂弟用什么方试呢
·交通事故,本人脚后跟粉碎性骨折,2020年7月12日出的事故
·我爸(72岁)骑电动车带着我妈(66岁)过马路,被左转的汽车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没有结婚小孩2岁金被他妈妈抛弃在家里金走了没有结婚现在6岁了
·我在外地做人流,然后花了8000多可以报销吗?
·买的二手房,户已过,房款已打,中介电动车带房东去银行看打款不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
·你好在厂里搞到工伤,可以告这家公司吗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我的官司快开庭了,没办法过去,微信7
·退婚可以退回彩礼吗?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我能拿到赔偿吗?,我被公司违法辞退
·我能打官司告他吗?,.我男朋友有老婆孩子.可我不知道.意外怀孕.后来他走了.我是
·司机把我货拉回去了

■ 相关内容
·我国装饰工程质保内容有哪些
      我国装饰工程质保内容有哪些?现在搬新家之后,最让人操心的就是装修的问题了。装修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房屋是否美观。同时也会对我们的居住的舒适度有很大很大的影响。如果装修不好,就会随时会有这样那样生活中的小问题出现。比如地板开裂,水管漏水,墙面脱漆等等,这些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怎么办,证明书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各种合同协议日益重要。它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作及其公司的一种负责。最近也有人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今天的我们就来跟您聊聊,希望我们的回答......


·确认劳动关系要多久时间?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但是劳动者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会出现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时劳动者必须找方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此后还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具体的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赔偿。那具体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


·离婚的时候母亲怎么争取抚养权
      因为夫妻离婚而爆发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冲突,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吧。而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其实都是想由自己直接来抚养子女的,因而产生纠纷就在所难免了。那此时,母亲怎么争取抚养权比较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的时候母亲怎么争取......

·拆迁范围确定后的禁止规定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办法如下: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些都是和第一套房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决定购买二套房产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本省关于二套房的相关政策量力而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一、惠州二套......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合同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东西,具有法律效益,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种类较多的合同时,我们往往有所迷茫。合同之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1.发行对象(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

·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虽然浙江省进行了不动产的改革深化,但是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城镇房屋买卖一样自由,虽然,法律允许农村房屋买卖,但是农村房屋买卖会受到较多的限制,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翟家街道、大潘街道、彰驿......

·天津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天津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如今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您对各种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管在使用性能还是质量上,人们对任何一项工程都是有要求的。同样的电力工程,已经和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电力工程修建好以后,如果质量不过关,其后果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各政府......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我在景区摔成股骨颈骨折,景区应负责吗
·你好请问我想寄点生活费给我堂弟用什么方试呢
·交通事故,本人脚后跟粉碎性骨折,2020年7月12日出的事故
·我爸(72岁)骑电动车带着我妈(66岁)过马路,被左转的汽车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没有结婚小孩2岁金被他妈妈抛弃在家里金走了没有结婚现在6岁了
·我在外地做人流,然后花了8000多可以报销吗?
·买的二手房,户已过,房款已打,中介电动车带房东去银行看打款不
·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要求离婚
·你好在厂里搞到工伤,可以告这家公司吗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我的官司快开庭了,没办法过去,微信7
·退婚可以退回彩礼吗?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我能拿到赔偿吗?,我被公司违法辞退
·我能打官司告他吗?,.我男朋友有老婆孩子.可我不知道.意外怀孕.后来他走了.我是
·司机把我货拉回去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