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工伤赔偿是职工因为工作遇到损害时应该获得的赔偿,但是关于工伤的纠纷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人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为工作遇到损害时应该获得的赔偿,但是关于工伤的纠纷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人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不是很清楚,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如下:

(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厦门地区以每人每日5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根据最新数据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资料,法律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都做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规定,包含医疗、生活、伤残补助以及康复费等等。如果关于这些项目和标准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我家孩子在学校,下课玩的时候,被同学从后面抱着,我家孩子就挣
·我该怎么办,我老公因车祸死亡了
·吸*有案底的可以保释吗?
·包工头没结算完失踪了,工人工资我可以发给他们,手续咋做呢?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私房过户需要手续费,那如果不过户是卖房子呢,比如这个房子0万,我爸卖给万我要交多
·三人把我吓坏了晕过去了,报警了,他们都不管,找谁
·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san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拼多多上弄了,运营管理,一个月了,合同上写着,保障我第一个月
·加盟合同,签了字交了钱。对面公司啥都没干,不退加盟费,我看过
·商铺因为疫情影响,提前退租,能拿到保证金吗?租赁合同是跟物业
·对方验收标准不合格为由不付款
·你好左律师: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我想离婚,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
·我老婆婚内出轨,我如何起诉离婚

■ 相关内容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一、怎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我们知道一般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二者之间建立的可能是劳务关系,这需要区分清楚进行处理才行。那从法律上来看的话,究竟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呢?具体又有怎样的特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
      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算公司股东吗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股权变更的时候,是需要去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所以,就会有人问这么一个问题,没......


·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并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1、向办理......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隐藏了部分危险。日常生活中,若是出现以下几类情况,则多半是诈骗团伙组织策划的诈骗行为:1、以短信、电话或上网QQ等方式联系的,对方往往会称如此方便办理,然而一要求见面的时候,就有诸......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程序是怎样的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为了加强对国家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当然对于土地的限制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对此进行规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17年之前土......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障。但对于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虽然有的单位一直说要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没有动静,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现在许多个体经营户都采用商铺出租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场地。商铺出租早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是,商铺出租合同与普通房屋出租合同不同,许多人并不知道有哪些要点,需要怎么撰写该合同。下面,我们告诉您,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商铺出租合同出租方(以下......

·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
      很多交通事故都会对车辆造成损害,而此时要想对受损的人作出赔偿,那么就要先对损失进行认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损。那么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有些人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不想去参与定损,这样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一般情......

·固定资产借贷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次就可以离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此时要看是否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情形。那一般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次就可以离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一次就可以离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____联系人_____发工资日_____     ┃  ┃  单位地址:_____电话_____ 厂休日______ ......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我家孩子在学校,下课玩的时候,被同学从后面抱着,我家孩子就挣
·我该怎么办,我老公因车祸死亡了
·吸*有案底的可以保释吗?
·包工头没结算完失踪了,工人工资我可以发给他们,手续咋做呢?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私房过户需要手续费,那如果不过户是卖房子呢,比如这个房子0万,我爸卖给万我要交多
·三人把我吓坏了晕过去了,报警了,他们都不管,找谁
·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san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拼多多上弄了,运营管理,一个月了,合同上写着,保障我第一个月
·加盟合同,签了字交了钱。对面公司啥都没干,不退加盟费,我看过
·商铺因为疫情影响,提前退租,能拿到保证金吗?租赁合同是跟物业
·对方验收标准不合格为由不付款
·你好左律师: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我想离婚,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
·我老婆婚内出轨,我如何起诉离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