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手机版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 > 刑事辩护>>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南京律师网 www.njLawyer.cn [

摘要:可能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部分公民,自己在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总是想找各种各样的关系来替自己摆平相关的法律责任。在这里就需要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加强对自己的要求,如果自己循私枉法的话,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刑法制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可能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部分公民,自己在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总是想找各种各样的关系来替自己摆平相关的法律责任。在这里就需要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加强对自己的要求,如果自己循私枉法的话,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刑法制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三)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四)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五)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二、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一)犯罪手段不同

包庇罪通过作假证明、帮助毁灭罪迹、隐藏或毁灭罪证等手段,实现包庇行为,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包庇;而本罪的包庇手段,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办案活动,实现包庇罪犯的目的。

(二)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而包庇罪是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

(三)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包庇罪的人实施包庇行为,可以在犯罪分子犯罪后的任何阶段实施,既可能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实施,也可能在判决之后实施;而犯徇私枉法罪的人的包庇行为,一般发生在判决之前。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判决生效之后,实施舞弊行为,放走罪犯,使其逃脱惩罚的,则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如果触犯本罪的话,会一般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循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一种扭曲,知法犯法更应该从重进行处罚!




在我国徇私枉法罪怎么判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20岁女按摩师发生强迫性行为6个月后发现怀孕,如何让民事赔偿
·离婚案件和经济纠纷两个案件
·村两委换届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出差补助的标准和内容具体是什么?有无具体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7条中的‘离婚时’的概念如何确定
·快递没收到,我该怎么办
·狗咬伤人,事后赔偿问题,我妈妈被小区里别人家的藏獒给咬了全身六七处伤口衣服都撕烂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是山西孝义的现在离柳集团上班工作已有三年了
·我问朋友借了50000,期间我通过银行转账转至他名下还3000,无收条我还的钱有
·是依然去郊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还是去现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打架导致旧伤腹部*口需次手术,他有没有责任...
·我该怎么办,我们夫妻感情多年不合
·我想找一个律师了解一下。
·10月10日法庭开庭
·岳父率領他全家&#160;軟禁我的媳婦和我的小閨女

■ 相关内容
·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无私的,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或者荒郊野岭,这种遗弃孩子的父母一旦满足遗弃罪的条件是要被判刑的。那么,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什么是遗弃儿童罪根......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一、购买假币罪的呈......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

·滥伐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

·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
      一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很多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军事武器爱好者,持有枪支的目的在于个人欣赏,没有实施其他犯罪的犯罪动机,甚至不知道无证持枪是犯罪,或者明知持枪违法但出于对枪支的浓厚兴趣而持有、买卖,认为自己不利用枪支......

·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款置换的规定
      产权调换系指房屋拆迁过程中,由拆迁人对按被拆除房屋的评估价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产权调换安置房指导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指导价进行差价结算,分别作价,互找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3.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但......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人由于种种原因生病住院和缴纳医疗保险的不是同一地方。但也是可以进行异地医保保险的,解决了人们在外医疗报销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

·一方擅自处分、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是指一方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与、出卖、担保。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利的,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效力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1、一般情况,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效; ......

·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
      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因此这就让有些人认为夫妻分居之后一段时间,那么就可以自动离婚了。那到底夫妻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分居并非自动离婚。事实......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微信号
最新咨询
·20岁女按摩师发生强迫性行为6个月后发现怀孕,如何让民事赔偿
·离婚案件和经济纠纷两个案件
·村两委换届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出差补助的标准和内容具体是什么?有无具体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7条中的‘离婚时’的概念如何确定
·快递没收到,我该怎么办
·狗咬伤人,事后赔偿问题,我妈妈被小区里别人家的藏獒给咬了全身六七处伤口衣服都撕烂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是山西孝义的现在离柳集团上班工作已有三年了
·我问朋友借了50000,期间我通过银行转账转至他名下还3000,无收条我还的钱有
·是依然去郊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还是去现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打架导致旧伤腹部*口需次手术,他有没有责任...
·我该怎么办,我们夫妻感情多年不合
·我想找一个律师了解一下。
·10月10日法庭开庭
·岳父率領他全家&#160;軟禁我的媳婦和我的小閨女
推荐内容